2017年兩類無上海戶籍考生不能參加上海高考
上海教育考試院在去年公布的高考報名通知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中提到,有兩類非上海戶籍學生,從2017年起將不能報名參加上海高考。
不能在上海參加2017年高考的學生
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原屬上海市常住戶籍(含上海支內、支邊、支疆職工或知青),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或2015年已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畢業生(本條執行至2016年止)。
原持有上海市藍印戶口的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應屆畢業生,由各區縣教育局(高招辦)匯總名單后送本區公安分局或縣公安局進行比對審核,經區縣教育局審核后方可報名(本條執行至2016年止)。
這兩類特殊情況的學生在滬高考已經執行多年作為過渡,如政策沒有大的變化,明年在滬高考的對象將不再包含以上兩類學生。
那么,哪些非上海戶籍的學生可以在上海報名參加高考呢?
鑒于2017年高考報名工作尚未啟動,小編根據往年政策文件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請以實際情況為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報名上海高考:
考生為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參加中考或父母一方連續持有《上海市居住證》3年,同時須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考生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留學人員持證人的子女,且須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屬上海市常住戶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證》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或2016年已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畢業生;
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認定的駐滬機構工作人員,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或2016年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畢業生;
在滬定居并持有本市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僑民,且考生為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是在滬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在站人員,且考生為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上海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即國家和上海市的“千人計劃”)子女在滬參加高考,按相關文件精神辦理;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相關部門鎖定名單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報名參加上海高考:
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認定各地來滬投資企業工作人員,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或2016年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畢業生;
考生為梅山、大屯、魯礦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單位職工子女,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后升入高中階段學校的畢業生。
此外還有五類人不屬于高考報考對象,他們是:
(一)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二)高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三)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四)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五)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責任編輯:商興龍)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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