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鐵道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招生簡章五年制高職(3+2)
學院簡況:
承黃河雄風,沐草原神韻,今年是包頭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建校六十華誕。學院成立于2008年元月,前身是始建于1956年的包頭鐵路工程學校,是內蒙古自治區唯一一所獨立設置的鐵路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現以高等職業教育為主,同時兼有中等職業教育職能。依托60年鐵路辦學的雄厚基礎,學院構建出對接鐵路產業鏈,覆蓋鐵路工程建設、運輸管理、裝備制造、客貨服務產業鏈關鍵崗位的鐵道運輸專業群,同時兼顧區域經濟發展需要,增設城市軌道運輸類和焊接技術與自動化、物流管理等與地方交通、機械、物流產業發展緊密結合的專業,高職現設11類、28個專業,中職現設9類、22個專業。
學院占地面積500余畝,建筑面積22余萬平方米,圖書館藏書40萬冊,已建成的75個校內實驗(訓)室,建筑面積達7.2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6600余萬元、近7000臺(套)。現有在校生10200名,教職工615人,其中75%以上的教師具有中、高級職稱,目前有138名教師已取得和正在進修碩士、博士學位。
建校以來,學院為國家培養的五萬余名大、中專畢業生,分布在全國各類企事業單位,絕大多數已成為技術管理骨干,受到用人單位的廣泛認可。學院為國家鐵路和地方經濟建設做出了突出貢獻。
辦學情況:
——學院的辦學特色
學院堅持“服務鐵路,面向社會”的辦學宗旨和“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提高素質為核心,以服務學生為宗旨”的辦學理念,推行“訂單式”培養,優化人才培養模式,狠抓教育教學質量,注重培養學生的實踐技能和就業競爭力,為廣大畢業生就業、擇業、創業和深造奠定堅實基礎,實現了辦學規模的適度發展和辦學效益的明顯提升。2016年,學院發揮鐵路辦學特色,結合市場需求,經自治區教育廳審批,于年初招收40名高鐵乘務高職女生;與內蒙古科技大學合作舉辦測繪工程和通信工程兩個專業、80名學生的五年制應用型本科。
——學院的教學模式
學院與相關企業合作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機制,構建利于職業能力發展的項目化課程體系。同時,遵循“課程內容與崗位標準融合、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融合、教學環境與職場環境融合”的“三融合”課程建設原則,加強專業核心課程建設,課程改革和建設初步呈現出工學結合的特色。在專業實踐能力培養的設計中,學院構建了“專業群通用技能、專業專項技能、專業綜合能力”三段遞進式的專業實踐能力培養體系;圍繞實踐能力的培養目標,通過抓好理實一體課程、實訓和實習三個實踐教學關鍵環節,實現實踐教學與理論教學互相交叉、互相滲透、有機融合;推行“雙證書”制度,設有職業技能鑒定站,學生考試合格,可獲取國家承認的職業資格證書,為增強學生的就業競爭力和繼續深造創造條件。
——學院的助學政策
學院按照國家要求,對學生實行助學貸款、獎學金和助學金制度,促進學生成才就業,幫助貧困家庭學生實現低費接受職業教育;學院與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內蒙古科技大學和蘭州交通大學等院校聯合辦學,有能力的學生可在學習本專業課程之余進修本科課程,獲得本科畢業證。
——學生的就業前景
學院積極拓展畢業生就業空間,同各鐵路局、中鐵建設(集團)部分公司、神華集團(準能、神朔、朔黃、包神)鐵路公司、陜西西延鐵路公司、寧夏寧東鐵路有限公司、內蒙古東烏鐵路公司、伊泰集團準東鐵路有限公司、中鐵電氣化局(集團)部分公司、首都鋼鐵公司、包鋼股份公司、白音華鐵路分公司,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內各大中型企業建立了長期的合作關系,成為中國神華、部分鐵路局和中鐵電氣化局,以及地方鐵路公司等多家企業的人才培養和就業實習基地,為畢業生提供了大量的就業崗位,畢業生供不應求。近年來,學生平均就業率達91%,呈現出“就業競爭力強、訂單培養多、對口就業率高、起薪標準高’’的良好態勢。
包頭鐵道職業技術學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和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2016年招生簡章。
一、基本情況
(一)學院全稱:包頭鐵道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14187 學院報考代號:00012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二)頒發畢業證書:五年制高職生完成學業成績合格者,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二、招生對象、錄取規程及要求
(一)招生對象及錄取原則:
五年制高職招收內蒙古自治區內應屆初中畢業生,考生必須按本盟市規定參加當地組織的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凡未經所屬盟市統一報送成績或沒有中考成績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被高中錄取的學生,不能再報考五年制高職(3+2)。五年制高職(3+2)招生實行全區統一網上報名、網上填報志愿、錄取,具體時間和辦法,請隨時關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nm.zsks.cn)。
(二)相關政策:符合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規定的照顧錄取條件的各類考生,學院錄取按自治區招生規定辦理。學院對在體育方面,具有二級運動員以上證書或相當于二級運動員以上水平的體育特長生,可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優先選擇專業。
(三)錄取要求:五年制高職考生由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統一錄取,新生報到時必須持二代身份證。
三、獎學金、助學金
(一)國家獎學金:對于特別優秀的五年制高職在校學生(后兩年),可獲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對于品學兼優的的五年制高職在校學生(后兩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獲獎勵資助每人每年5000元。
(三)國家助學金:學院五年制高職在校一、二年級所有農村戶籍學生和旗(縣)、鎮非農戶口的學生以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指城市享受低保家庭)的學生,經所在系(部)及學院考核,成績優異、表現良好者,可享受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年2000元(所占比例為40%),其余學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年15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五年制高職在校學生(后兩年),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學院根據困難程度及分配名額評比后,按一等38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200元發放。
(四)學院獎學金:學院實行獎學金制度,用于鼓勵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的學生。五年制高職在校生(前三年)設:一等獎學金每年800元,二等獎學金每年600元,三等獎學金每年400元;五年制高職在校生(后兩年)設:一等獎學金每年1200元,二等獎學金每年900元,三等獎學金每年600元。
(五)對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措施:學院按照國家政策,對于五年制高職在校生(前三年)內蒙古自治區戶籍的學生,每學年免收學費2000元、書費550元、住宿費800元;內蒙古自治區外農村戶口、縣鎮非農的學生,每學年免收學費2000元、書費550元。
(責任編輯:李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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