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體育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
上海體育學院
二、就讀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楊浦區清源環路650號
三、層次
■本科□高職□?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趺褶k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茖W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備注: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六、預留計劃和使用原則
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無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符合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能完成本科相關專業學習。
十、錄取規則
一、舞蹈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考生參加省市藝術類統考合格,我校藝術類?己细,文化分達到本省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依據各省市招生計劃數按我校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專業:
考生參加省市體育類統考合格,對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擇優錄取。上海地區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擇優錄取(綜合分=體育統考成績×6×55%+文化考試成績×45%)。
三、新聞學、英語、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應用心理學、康復治療學、體育經濟與管理、市場營銷專業:
對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擇優錄取。英語專業的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110分(滿分150分)。高考投檔成績在同分情況下,按各省市相關規定執行。上海地區同分情況下文科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擇優錄取;理科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擇優錄取。
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0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
(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體育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體育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十三、聯系電話
本科招生辦公室:021-51253145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監察處:021-51253040
十五、網址
http://www.sus.edu.cn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七、其他須知
今年我校學生樂團招生,給予招生優惠政策:
凡參加我校學生樂團招生面試且合格的上海地區考生,必須按規定參加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以平行志愿報考我校新聞學、英語、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應用心理學、康復治療學、體育經濟與管理、市場營銷專業,并進入我校投檔名單,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錄取。
(責任編輯:李彩絨)
分享“上海體育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