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商學院2016年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更好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普猩ぷ(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公開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拔。
第二章學校校名、校址和辦學性質
第三條學校校名為武漢商學院,上級主管部門為湖北省人民政府。
學校校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風大道816號(郵政編碼:430056)。
第四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五條武漢商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湖北省政府主管、武漢市政府主辦,獨立設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招生與就業工作處為學校招生工作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規,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027-84791352、84791355、84792088、84792098
2、傳真電話:027-84791344
3、學校網址:www.wbu.edu.cn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招生與就業工作處會同有關職能部門編制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主要依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等,編制完成后經學校領導審核,報各招生省份教育廳批準。
第八條招生與就業工作處將各省教育廳批準后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按要求及時寄送各省(市、區)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并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招生要求
第九條普通考生的文化課各科目考試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十條除特殊注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工作執行國家和各省(市、區)招生政策,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網上錄取。
1、錄取時,調閱考生檔案比例以各省招辦規定為準。在湖北省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類別,調檔比例執行招生部門統一標準。
2、學校根據進檔考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來確定;考生所報考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調劑錄取。
3、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僅以英語作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4、不設男女性別比例限制
第十二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學校承認各省(市、區)組織的美術聯考合格成績及體育專業素質測試合格成績。
第十四條由于用人單位的要求,未達到身體要求的考生請謹慎報考下列專業:
1.烹飪、食品類專業要求學生無傳染性疾病,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0cm以上。
2.酒店管理專業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
3.旅游管理專業要求女生身高156cm以上,男生身高166cm以上。
4.航空服務專業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
第七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五條學生入學收費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品學兼優的學生可參加“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特別突出的學生還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和學校院長獎學金評選。同時,學校還開展多種形式的勤工助學活動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十八條家庭困難的考生可以申請生源地貸款。當年7至8月份,考生可以憑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和當地民政部門開具的貧困證明到當地市、縣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九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學校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王朝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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