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音樂學院2016年招生簡章

2016-11-19 19:46:41 來源:武漢音樂學院

  一、培養目標

  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音樂、舞蹈專業人才及師資。

  二、專業及方向、學制、教學單位

  三、招生對象及報考說明

  (一)招生對象:

  我院各專業方向均面向全國招生,報考條件如下: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符合報考專業體檢要求。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計劃的說明

  我院屬于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在國家招生計劃下達前須提前自行組織專業考試。具體招生計劃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后將在招生考試網上公布(網址:http://zsks.whcm.edu.cn),請考生屆時在我院校園網上查詢。

  五、專業報名方式、地址

  1、網上報名

  我院專業考試報名一律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納考試費用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及其它繳費方式;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按要求認真填報,并仔細校對所填報名信息,經確認無誤后再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后,考生所填報名信息即不能再進行修改,考生無論是否參加考試,其所繳納費用一律不退;如考生未在我院公布的時間內進行報名并繳納費用,或考生所填內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關要求,將視為專業報名無效。各專業方向(品種)專業考試費每方向每人次350元。每位考生限報兩個專業方向,多報無效。

  網報地址:http://zsks.whcm.edu.cn

  2、現場確認:

  凡報考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的湖北省考生只需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不需參加現場確認,不需打印專業準考證。其余方向的湖北省考生和非湖北省均須按照以下時間進行現場確認和領取專業準考證。

  (1)現場確認地點:武漢市武昌區張之洞路(原紫陽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A棟一樓。

  (2)現場確認手續:

  湖北省考生持“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 復印件、“湖北省音樂舞蹈類統考合格證” 復印件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包括校驗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和領取專業準考證)。

  非湖北省考生如已在戶口所在省(市)高招辦辦理藝術類高考報名手續,須持藝術類高考準考證復印件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未辦理高考報名手續,須持所在學校介紹信或畢業證和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包括采集照片、校驗報名信息并簽名確認和領取專業準考證)。

  報考一個專業方向需證件一套,至多不超過兩套。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將在我院招生考試網http://zsks.whcm.edu.cn中的 “考試日程安排” 欄目中另行公布。

  報考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方向的湖北省考生無須參加武漢音樂學院校考,報名考生的湖北省音樂類統考成績作為武漢音樂學院校考成績(未參加武漢音樂學院校考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的考生視為未報考武漢音樂學院,沒有校考成績)。

  考試地點:武漢市武昌區張之洞路(原紫陽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

  七、注意事項

  ①湖北省考生必須獲得湖北省音樂舞蹈類統考合格證方可報考我院;考生所報考的專業方向(品種)應與其參加湖北省統考的專業方向(品種)一致,否則視為無效;鋼琴調律專業方向考生須獲得湖北省音樂類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或音樂表演類(鋼琴品種)合格證方能報考。

  ②每位考生限報兩個專業方向,多報無效,如果考生所報考的兩個專業方向在考試時間上發生沖突,由考生自行取舍。

  ③報考音樂教育、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專業方向的湖北省內考生僅需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不參加現場確認及校考,以統考成績作為該方向專業成績。

  ④所有專業方向均初、復試一并進行;初試缺考的考生一律不得進入復試;有缺考科目的考生,考試成績均視為無效。

  ⑤曲目庫和筆試科目考試大綱詳見我院招生考試網(http://zsks.whcm.edu.cn);音樂教育、鋼琴演奏、鋼琴調律、鋼琴演奏與編導、演唱、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二胡、古箏、小提琴、薩克斯管、指揮專業方向(品種)必須嚴格按照招生簡章要求從曲目庫中選取曲目參加考試,其它音樂表演類各專業品種可有2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

  ⑥演奏、演唱、指揮類科目由考試委員會指定演奏、演唱、指揮考試內容的全部或部分。

  ⑦除特別說明可以視譜演奏(唱)的曲目外,其他曲目均為背譜演奏(唱)。

  ⑧高考文化課分數計入總結構成績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據分值比例計入結構總成績(即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總分×100×分值比例)。

  八、專業考試科目、要求、分值以及錄取原則

  (一)音樂學專業(演唱類科目的伴奏僅可使用鋼琴伴奏CD,或清唱,不得另帶伴奏人員;鋼琴伴奏CD請考生自備,CD中只能按報名時的曲目順序存儲本場考試曲目,不得存儲其它信息)

  音樂教育方向

  科目及要求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

  演唱:從曲目庫中選取歌曲2首;

  鋼琴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2首、樂曲1 首。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結構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湖北省考生結構總成績(百分制)=高考文化課總分40%+湖北省音樂類統考成績60%;

  3、非湖北省考生結構總成績(百分制)=高考文化課總分40%+武漢音樂學院校考成績60%

  4、武漢音樂學院校考成績=演唱40%+鋼琴演奏40%+基礎樂理10%+視唱5%+聽寫5%。

  2、音樂學理論方向

  科目及要求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音樂鑒賞》。【參考教材: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音樂《音樂鑒賞》,于潤洋、吳斌主編,人民音樂出版社】

  演唱歌曲2首或演奏樂曲2首,樂器不限。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語文單科成績達到75分(150分制);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結構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湖北省考生結構總成績(百分制)=高考文化總分70%+湖北省音樂類統考成績30%;

  3、非湖北省考生結構總成績(百分制)=高考文化課總分70%+武漢音樂學院校考成績30%

  4、武漢音樂學院校考成績=音樂鑒賞60%+演唱或演奏20%+基礎樂理10%+視唱5%+聽寫5%。

  3、藝術管理方向

  科目及要求

  筆試:《音樂鑒賞》。【劃定合格分數線,不計入總分;參考教材: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音樂《音樂鑒賞》,于潤洋、吳斌主編,人民音樂出版社】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當年湖北省高考“文科三本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高考文化課總分從高到低錄取;

  2、通過各省音樂類統考的考生,在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后,無須參加我院校考,可直接填報我院藝術管理專業方向;

  3、獲得我院任一專業方向(品種)“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均可填報我院藝術管理專業方向,其藝術管理高考志愿與藝術管理專業方向的考生平行(即與藝術管理專業方向的考生志愿等同)。

  4、鋼琴調律方向

  科目及要求

  科目及要求與鋼琴演奏方向相同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取;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聽寫40%+視唱10%+演奏40%+基礎樂理10%。

  (二)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科目及要求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

  筆試: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展》、作曲Ⅱ《鋼琴曲寫作》、《基礎和聲》

  演奏(樂器不限):樂曲1首,曲目自定(如使用鋼琴演奏,曲目須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程度;如選擇使用其它樂器演奏,則須從本簡章音樂表演專業樂器品種范圍內選取樂器,演奏獨奏作品1首)。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取;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5%+基礎和聲20%+演奏10%+視唱5%+聽寫10%+基礎樂理15%。

  (三)錄音藝術專業(含音樂音響導演、音樂編輯與制作兩個方向)

  科目及要求

  科目及要求同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結構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結構總成績(百分制)=高考文化課總分40%+專業結構分60%。

  3、專業結構分(百分制)=作曲Ⅰ15%+作曲Ⅱ25%+基礎和聲20%+演奏10%+視唱5%+聽寫10%+基礎樂理15%。

  (四)音樂表演專業

  1、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方向

  科目及要求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含二聲部彈唱);

  2、復試:

  筆試: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展》、《基礎和聲》、《聽寫》、《樂理》;

  面試:指揮指定曲目3首,從曲目庫中選取1首管弦樂隊作品、1首合唱作品指揮;演奏鋼琴樂曲1首,曲目自定(須不低于車爾尼《鋼琴練習曲》op.299程度)。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取;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指揮25%+作曲Ⅰ15%+基礎和聲20%+鋼琴演奏10%+視唱5%+聽寫10%+基礎樂理15%。

  2、演唱方向

  科目及要求

  ●民族聲樂●美聲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歌曲5首【民族聲樂曲目須有1首傳統民歌或根據傳統民歌改編的歌曲或戲曲、說唱風格的歌曲;美聲曲目須有中國歌曲1首,外國藝術歌曲或外國歌劇詠嘆調1首(用原文演唱)】。

  ●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歌曲5首【曲目須有1首外國流行歌曲并用原文演唱】。

  說明:

  民族聲樂、美聲考生均可兼報通俗聲樂,不另行參加通俗聲樂考試,其專業結構成績通用;錄取時將按通俗聲樂、民族聲樂兼報通俗聲樂、美聲兼報通俗聲樂三個方向分別排隊,分別分配招生計劃,分別錄取;

  民族聲樂和美聲復試可自帶伴奏人員一名,也可清唱,不能使用伴奏CD;

  通俗聲樂僅可使用CD伴奏,或清唱,不得另帶伴奏人員;伴奏CD請考生自備,CD中只能按照填報順序存儲本場考試曲目,不得存儲其它信息;考生可自行決定是否使用話筒演唱。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結構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結構總成績(百分制)=高考文化課總分10%+專業結構分90%。

  3、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唱90%+視唱4%+聽寫3%+基礎樂理3%。

  3、中國樂器演奏方向

  科目及要求

  ●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1首、不同風格的樂曲4首。

  ●民族打擊樂器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中國大鼓樂曲1首、小軍鼓練習曲1首、鍵盤類打擊樂器樂曲1首、排鼓樂曲1首;從定音鼓、板鼓、手鼓、木琴、馬林巴、組合打擊樂器中自選一種樂器演奏練習曲或樂曲1首,曲目自定。

  說明:以上除二胡、古箏外,其它各專業品種可有2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帶伴奏人員一名。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取;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90%+視唱3%+聽寫3%+基礎樂理4%。

  4、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方向

  ●木管●銅管

  科目及要求

  ●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從曲目庫中選取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樂曲1首、奏鳴曲或協奏曲1個樂章(與鋼琴合作的奏鳴曲可以視譜演奏)。

  說明:以上各專業品種可有2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帶伴奏人員一名。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取;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90%+視唱3%+聽寫3%+基礎樂理4%。

  ●弦樂

  科目及要求

  ●小提琴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七種琶音1套,三度、六度、八度、伸指八度、十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從曲目庫中選取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巴赫無伴奏組曲或巴赫無伴奏奏鳴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奏曲1個樂章。

  ●中提琴●大提琴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七種琶音1套,三度、六度、八度雙音(兩個八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從曲目庫中選取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奏曲1個樂章。

  ●低音提琴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七種琶音1套,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從曲目庫中選取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巴赫無伴奏組曲1個樂章或炫技性樂曲1首、協奏曲1個樂章。

  ●豎琴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大調或小調音階1套,琶音1套,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2首、奏鳴曲或協奏曲1個樂章、樂曲1首。

  說明:以上除小提琴外各專業品種可有2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帶伴奏人員一名。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取;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90%+視唱3%+聽寫3%+基礎樂理4%。

  ●西洋打擊樂器

  科目及要求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

  ①軍鼓:滾奏技巧1分鐘(由慢至漸快至快至漸慢至慢,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2首、獨奏曲1首;②馬林巴琴:大、小調音階、琶音、分解和弦(各種升、降調號、三個八度以上),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2首、樂曲1首(二棰、四棰不限);③定音鼓:滾奏技巧(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制音技巧(各種音符、休止符)、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2首;④從爵士鼓、民族排鼓、中國大鼓、套鼓中任選一種樂器演奏練習曲、樂曲各1首,曲目自定。

  說明:以上各專業品種可有2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帶伴奏人員一名。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取;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90%+視唱3%+聽寫3%+基礎樂理4%。

  5、鋼琴演奏方向

  科目及要求

  ●鋼琴演奏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肖邦練習曲1首、其它練習曲1首、樂曲1首、復調作品1首(前奏曲與賦格)、古典奏鳴曲1個快板樂章。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取;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90%+視唱3%+聽寫3%+基礎樂理4%。

  6、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方向

  科目及要求

  ●鋼琴演奏與編導:科目及要求與鋼琴演奏方向相同。

  ●手風琴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或快速技巧性樂曲1首、樂曲2首,演奏復調作品1首。

  ●電子管風琴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1首、快速技巧性樂曲1首,演奏復調作品1首、樂曲1首。

  說明:以上除鋼琴演奏與編導外,其它各專業品種可有2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取;

  2、鋼琴演奏與編導、手風琴、電子管風琴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90%+視唱3%+聽寫3%+基礎樂理4%。

  7、通俗樂器演奏

  科目及要求

  ●爵士鼓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小軍鼓基本功練習2條(1條滾奏,力度由ppp漸強到fff再漸弱到ppp演奏;1條選自Sabin軍鼓基本功40條),爵士套鼓基本功訓練1首,從曲目庫中選取軍鼓練習曲1首、爵士套鼓樂曲3首。

  爵士鼓僅可使用CD伴奏,不得另帶伴奏人員;伴奏CD請考生自備,CD中只能存儲本場考試曲目,不得存儲其它信息。

  ●古典吉他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大調或小調單音音階1套(兩升兩降調號及以上),雙音音階1套(三度、六度、八度、十度),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從曲目庫中選取輪指練習曲或含有輪指技術的樂曲1首、復調作品1首、練習曲1首、協奏曲1個快板樂章或大型獨奏樂曲1首。

  ●薩克斯管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

  2、復試:從曲目庫中選取大調或小調音階、琶音1套〔兩升兩降調號及以上,分別用連音、吐音吹奏〕,以上內容必須在同調性內完成;從曲目庫中選取技巧難點不同的練習曲2首、樂曲1首、奏鳴曲或協奏曲1個樂章。

  說明:以上除薩克斯管外,其它各專業品種可有2首曲目不選自曲目庫;有伴奏的曲目,可自帶伴奏人員一名。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取;

  2、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演奏90%+視唱3%+聽寫3%+基礎樂理4%。

  (五)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初、復試一并進行)

  科目及要求

  1、初試(舞蹈基本功):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橫雙飛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飛腳(男)、旋子(男)、蠻子(男)、蹦子(男);③四位轉、平轉、揮邊轉或旁腿轉;④點翻、串翻、掃堂(男)、贊步(男)。以上各種技巧可作復合性的展示,考生初試應著練功服(女:體操服、褲襪;男:汗衫、緊身練功褲);

  2、復試:①舞蹈表演(限三分鐘以內,自備伴奏CD;考生須仔細檢查CD質量,如因CD質量問題影響考試,由考生本人負責),②舞蹈編導。

  說明:

  (1)舞蹈表演和舞蹈編導專業可以兼報,考生僅需參加一次考試。

  (2)舞蹈表演和舞蹈編導專業按不同比例計算專業結構分,舞蹈編導專業高考文化分要高于舞蹈表演。

  分值及錄取

  1、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數,按專業結構分從高到低錄取;

  2、舞蹈表演專業湖北省考生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湖北省舞蹈類統考成績20%+舞蹈基本功40%+舞蹈表演25%+舞蹈編導15%;

  3、舞蹈編導方專業湖北省考生專業結構分(百分制)=湖北省舞蹈類統考成績20%+舞蹈基本功40%+舞蹈表演15%+舞蹈編導25%;

  4、舞蹈表演專業非湖北省考生專業結構分(百分制)=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25%+舞蹈編導25%;

  5、舞蹈編導專業非湖北省考生專業結構分(百分制)=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15%+舞蹈編導35%。

  九、文化科目考試及志愿填報

  凡獲得我院“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一文化高考,方可填報我院志愿。我院僅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

 九、其它事項

  1、考試大綱及曲目庫均在我院招生考試網上http://zsks.whcm.edu.cn另行發布。

  2、報考演奏專業方向的考生入學后樂器一律自備(鋼琴之外)。招生考試期間,鋼琴考場備有鋼琴,電子管風琴考場備有雅馬哈900型電子管風琴(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號的樂器,請自備);西洋打擊樂器和民族打擊樂器考場備有定音鼓、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考場備有爵士鼓(不得自帶爵士鼓),其它樂器由考生自備。

  3、嚴禁考生將任何書刊、報紙、資料、無線通訊設備和電子產品及其他違規物品帶入考場,對作弊和違規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及被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取消其學籍。

  4、新生須按規定時間報到,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自動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規定復查,復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學籍。

  5、新生入學第一年為試讀期,試讀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6、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導致的調整變更,招生辦公室將在我院校園網上及時發布信息,并以新發布的信息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校園網上的招生信息。

  7、本簡章由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王朝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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