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省高考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2017河南省高考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如下:
一、報名
1.藝術類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組成部分,相關報名、體檢、考試等工作均按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規定執行。
2.2017年我省藝術類招生考生網上報名時間為11月21日至27日,具體安排見《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6】32號)。
3.我省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專業省統考”)分為:美術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編導制作類、書法類、體育舞蹈類和表演類(原空乘類、服裝模特類、影視表演類合并為表演類)七個類別。除美術、音樂、書法、編導制作類之間不可以互相兼報外,其他各類別之間可以兼報多選。表演類對應的考試科目和招生專業涵蓋原使用空乘類、服裝模特類、影視表演類藝術省統考成績錄取的所有專業。
二、專業省統考
4.所有報考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的河南考生均須參加專業省統考,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并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成績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生方可按藝術類填報志愿。
所有在豫招生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均應直接使用專業省統考有關類別的成績錄取;其他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也應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省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類別或有特殊培養要求的專業,學校可向我辦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可在專業省統考合格的考生中單獨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5.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均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劃定各類專業的本(分A、B兩段)、專科文化分數線和專業分數線。我辦于2017年3月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公布各類專業省統考合格線,不再發放專業省統考合格證。
6.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要在報送招生來源計劃時明確選擇招生專業使用的專業省統考類別(從美術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表演類、編導制作類、書法類、體育舞蹈類七個類別,選報其中一類),以便公布并指導考生填報志愿。
7.美術類專業省統考科目為素描、速寫、色彩,每科滿分為100分,總分300分。美術類專業省統考考點設在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招辦所在地,考試時間為2016年12月17日。
8.音樂類專業省統考科目為專業主科(包括聲樂、器樂、舞蹈,考生任選其一)、視唱、音樂基礎知識和聽音記譜,各科滿分分別為100分、40分、30分(音樂基礎知識20分、聽音記譜10分),總分為170分。音樂基礎知識和聽音記譜為筆試科目,兩科合卷考試。筆試考點設在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招辦所在地,時間安排在2016年12月17日。
專業主科和視唱為個體測試科目,全省統一組織測試,分別按舞蹈、器樂、聲樂三個主科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試學術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號)進行,考試時間2017年2月份,考生應于2016年12月30日通過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www.heao.gov.cn)或到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服務大廳查詢具體的分批時間,考生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試地點報名、考試。
9.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省統考為自備文學作品朗讀、新聞播報、主持人話題評述或材料(或圖片)評述、回答考官問題。考試從考生的普通話語音、吐字發聲、語言表達與思維反應和形象儀表四個方面評判,每項滿分100分,總分400分。考點設在鄭州輕工業學院(鄭州市東風路5號)。考試從2017年1月7日開始,實行網上預約考試。考生應于2016年12月31日8:00至2017年1月4日18:00登陸藝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載手機端APP),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預約考試具體時間。
10.書法類專業省統考科目為古代碑帖臨摹(楷書、隸書)、書法創作(自選書體)、古印臨刻與印稿設計(漢印),每科滿分100分,總分300分。考點設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所在地,考試時間為2016年12月17日。
11.表演類專業省統考科目為朗誦、才藝、形體、表演。考試從形象氣質、語音、才藝展示、形體表現、表演等方面評判,總分200分。考點設在河南職業技術學院(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高校園區平安大道210號),考試時間2017年1月11日開始,實行網上預約考試。考生應于2017年1月2日8:00至6日18:00登陸藝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載手機端APP),根據自身情況預約考試具體時間。
12.編導制作類(含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導演等)專業省統考為筆試,總分200分。有三個部分內容:①文藝、文學常識;②材料作文(根據給定素材編寫故事情節和評述題);③影視作品分析(看片分析)。主要從考生對作品的主題分析、寫作、結構把握、藝術分析、思維構思、編創等能力及文藝文學常識等方面進行評判。編導制作類專業省統考考點設在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招辦所在地,考試時間為2016年12月17日。
13.體育舞蹈類專業省統考科目分為專業主科(體育舞蹈基本動作及作品表演)和基本功(形體觀察、芭蕾基訓),各科滿分分別為120分、80分,總分為200分。考試從考生的形象氣質、舞蹈基礎、專項素質和專項技術等方面進行評判。全省統一組織測試,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試學術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號)進行,考試時間在2017年2月份。考生應于2016年12月30日到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服務大廳或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www.heao.gov.cn)上查詢具體的分批時間,考生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試地點報名、考試。
14.考生憑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辦核發的《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準考證》及本人身份證參加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和經我辦同意的校考。兩證不全或與報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校考
15.校考應由學校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招生學校下設的二級學院(系)不得自行設點組織校考。2017年我省暫不擴大校考設點院校范圍。原已批準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以及在河南設立校考考點的院校,均須于2016年12月20日之前向我辦提出書面申請(見附件2)傳真至0371-68101514。
經我辦同意并向社會公布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方可在我省設點組織校考,且只能接受我省考生參加校考。我省考生報考校考院校原則上只能在我省內設立的校考考點或學校在本校內設立的考點考試。未經我辦同意擅自設點、跨省校考的,其校考成績我省不予認可。經同意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2017年藝術類本科在我省擬投放招生計劃不得低于去年的藝術類本科計劃數。校考院校藝術類本科計劃在錄取時如生源不足未完成計劃可調轉入普通本科錄取使用,原則上不得調減計劃。
16.經同意在我省內設立校考的院校,校考時間原則上應安排在2017年1月9日-3月9日進行。考試實行網上約考,約考時間根據院校的考試安排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向社會公布。考生應于校考預約時間段登陸藝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載手機端APP)或校考院校公布的網上約考網址預約具體的考試時間。校考院校在組織預約考生校考時,要根據校考考點內提供的我省藝術類考生報名數據庫核對考生的相關基本信息,并認真核對考生的《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準考證》和身份證,無誤后方可允許其參加校考。兩證不全或信息有誤的不得接受其參加校考。校考院校接收和組織校考時應告知考生必須參加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且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參加全國文化課統一考試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生方可按藝術類考生填報志愿,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績才有效。
17.經同意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應于考試前將專業考試科目、考試時間(網上約考時間)、評分辦法、專業考試收費標準文件等書面材料寄送我辦,并通過本校招生簡章向社會公布。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校考筆試科目試卷由校考院校帶回本校統一閱評;視唱、演奏、表演等面試科目須組成不少于5人的專家小組進行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考試過程的重要環節要有視頻及文字記錄,專業考試試卷(或視頻資料)須保留4年,以備查閱。校考院校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要求確定專業合格名單,合格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校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的4倍。校考院校應在4月15日前將校考《專業合格證》(含專業成績)寄發給考生本人。
18.對在藝術類校考中違規的考生,由組考院校負責對其違規行為進行認定。對已經認定的違規考生,由組考院校統一造表,于2017年4月15日前,按照附件4的要求書面報我辦。由我辦按照教育部規定取消其成績,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對校考中涉嫌考試犯罪的,由院校組考負責人或考點負責人移送公安機關。對校考組織過程中違反規定或因重大疏忽造成惡劣影響的院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校考的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告院校主管部門和教育部。
19.我省可接收省外院校設立校考考點的學校有五所(見附件3)。考點學校如承擔專業省統考任務的,原則上專業省統考期間不得接受校考院校考試。可接收校考院校設點的中學如遇國家教育考試及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期間不得接收校考考試。每個考點接受校考院校原則上不超過50所。
(責任編輯: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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