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語文:非她不“取”——關于漢字字形復習中的一個問題
在復習“識記現(xiàn)代漢字字形”這一專題時,我們發(fā)現(xiàn)這樣一個事實,有一些詞,其中的某個字眼極易被寫錯,而且這錯字兒配在詞里頭看上去合情合理,于是“理所當然”的“將錯就錯”,結果也“理所當然”的“一錯再錯”。
比如說“察言觀色”,不少人落筆就是“察顏觀色”。矯正多遍,也難改“前非”,不但不改“前非”,反而錯出十足的理由來:你察你的“言”,我察我的“顏”,各有所指,相安無事,不是很好嗎?再說,前一個“顏”后一個“色”,正應《楚辭·漁父》“形容枯槁,顏色憔悴”一句中“顏色”之義,這能算錯嗎?還有,如今一些報刊文章,不也常常這樣用嗎?
言之鑿鑿,實在有理。若不假思索地想去,還會覺得“察顏觀色”更有天成之致。原來初學此詞,大多是先聞其聲,再見其形。因此聽“yán”“sè”其聲,自然就想到“顏色”其形,如此字形先入為主,進而附會其義,更以為合情合理。至于符合該讀音的還有一“言”字,則不管不顧了。
然而不能這樣不管不顧,不能這樣依聲定字,因為字形選擇的背后是事理分析,我們要保證所選字之義符合正確的事理分析。如果考慮不周而致一字之誤,就可能差之毫厘,謬以千里。
“察言觀色”語出《論語·顏淵》:“察言而觀色。”字面意思是詳審別人言語,觀看別人面色。指從觀察言語臉色來揣摩別人的心思。(南京大學出版社《新漢語成語詞典》1997年版)顯然,在想要求得相同的能指意義時,“察顏觀色”完全遺漏了“言語”這一重要的“觀察”內容。在上述語境中,若只剩下“臉色”(顏色)供人“詳審”,整個詞語的意義就變得單薄,甚至根本喪失力量,達不到表達的目的。毫無疑問,觀察“言語”與“臉色”,是從內外兩個角度出發(fā)揣摩別人的隱微心思,這樣的方式才是合情合理的,是能夠作出正確的分析與判斷的。但如果根本不考慮“言語”呢?我們知道,就揣摩別人內心隱微這一目的來說,言語、臉色都不能獨立成為有力依據,因為“心口不一”是一般現(xiàn)象,而臉色如何也不能確證其心中所想。可是“察顏觀色”卻傳達著這樣的無意識,一個人的臉色是忠于他的隱微心思的——這顯得武斷。因此,以“顏”字入詞,單憑“顏色”揣摩別人心思,多有不妥。
并且,若棄用這個分量極重意蘊非常的“言”而取“顏”,則此詞用在具體情景中時,就不會再有“弦歌”與“雅意”的況味了。另外,就詞語的精練與表意效能上看,“顏”“色”近義而重復,在不能帶來好的修辭效果時,這樣的重復就顯得多余,這實質上是一種浪費,是在制造噪聲。
就以上分析來看,唯“言”能及義,故“察言觀色”非“言”不取了。
因此,識記、辨析字形應該盡量從其背后蘊含的事理上找根據,不可想當然,更不可牽強附會。稍有不慎,就弄出一個似是而非的結果來,導致最后是非莫辨了。
(責任編輯:康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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