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長春大學藝術專業招生簡章
2017長春大學藝術專業招生簡章已公布,具體安排如下:
長春大學是省屬綜合性大學,面向全國招生。學校坐落在美麗的北國春城——長春市。學校學科門類齊全,涵蓋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法學、經濟學、教育學、管理學、藝術學10大學科門類。設有20個教學院部,50個本科專業,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能夠從事美術創作、音樂表演、教育教學和理論研究工作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范圍
美術專業:山東、山西、河南、河北、江西、陜西、福建、廣西、吉林(吉林籍考生使用省專業統考成績)。
音樂專業:山東、山西、河北、河南、江蘇、江西、吉林。
三、學制層次
各專業學制均為四年,本科,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四、報考條件
符合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繪畫、動畫專業要求考生無色盲、色弱。
音樂表演專業聲樂方向招收美聲、民族方向考生。
器樂方向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薩克斯、鋼琴、嗩吶、二胡、打擊樂考生。
流行音樂方向專業招收吉他、貝斯、鍵盤(鋼琴、手風琴)、鼓、薩克斯、民樂及流行演唱考生,民樂考生入學后主修吉它、鍵盤、貝斯、鼓四大流行樂件。
歌舞方向招收有一定舞蹈及演唱基礎的考生。
音樂學專業招收有聲樂、鋼琴及其他樂器基礎的考生。
所有報考長春大學藝術類的考生,如本省有藝術類專業聯考,則必須參加專業聯考且專業聯考成績達到本省合格線,方可參加長春大學藝術類專業報名及考試。
五、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注: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區招生辦公布為準。
六、專業考試科目及分值
音樂類考生可自帶伴奏,使用存儲設備的考生須將文件存儲為.mp3或.wav格式。
七、專業考試報名時間及地點
專業加試日程安排(詳細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八、成績發布及錄取原則
1、長春大學于2017年4月15日前公布考生加試成績及合格信息,成績及《專業合格證》的發放原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合格證發放比例不超過1:4。
2、音樂表演專業錄取原則:
取得長春大學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音樂學專業錄取原則:
取得長春大學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總分+專業課成績總分。
4、美術專業錄取原則:
取得長春大學專業考試合格證且省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吉林省考生只需省統考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分數線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總分×60%+專業課成績總分×100%。
九、考生報名須知
1、考生須持“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資格證”(或藝術類專業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直接到考點報名。
2、 參加音樂表演和音樂學專業加試的考生,要自備樂器(鋼琴除外)。
3、 音樂表演專業考生入學后根據考生意愿及入學后測試成績分聲樂、器樂、歌舞、流行音樂四個方向培養。報名時須到長春大學報名咨詢處填寫報名附表。
4、音樂表演、音樂學專業分省分專業排名發放合格證,兩個專業不可兼報。
5、音樂表演專業流行器樂方向,可用民樂或其他器樂報考,考生入學后主修吉它、鍵盤、貝斯、鼓四大流行樂件。
6、音樂學專業為音樂理論專業(非音樂教育專業)。考生入學后經過專業考試,按照成績遴選出聲樂、鋼琴、數碼鋼琴課程組名單,學院不再開設其它樂件專業小課。
7、根據教育部規定,新生入學后,長春大學將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
十、 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6543號
聯系部門:長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 編:130022
咨詢熱線: 0431-85250087
傳真電話:0431-85250091
E-mail :zsb@ccu.edu.cn
網 址:http://zsb.ccu.edu.cn
(責任編輯:劉洋)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