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師范大學法學專業介紹
上海師范大學創建于1954年,時名上海師范專科學校,1956年擴建為上海第一師范學院和上海第二師范學院,1958年兩所學院合并成立上海師范學院。1972年至1978年與華東師范大學等五校合并成立上海師范大學。1978年恢復上海師范學院。1984年改名為上海師范大學。1994年10月,與上海技術師范學院合并成立新的上海師范大學。1997年9月至2003年8月,上海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南林師范學校黃陵衛生保健師范部、上海行知藝術師范學校、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等先后并入或劃歸我校管理。學校下設18個二級學院、104個研究機構。另設上海師范大學青年學院是我校與共青團上海市委共建的、旨在培養高層次青少年教育與研究人才的二級學院。上海師資培訓中心、上海市高校師資培訓中心和《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編輯部等機構也設在我校。學校還建有廣泛社會影響的老年大學。
法學 (本科類 )
本專業旨在培養具有較高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素養和政治素質、道德素質,系統掌握法學基礎理論與基本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相關政策,有較強的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能在司法系統、行政機關系統、律師事務所、其他法律服務機構以及各類企事業從事法律工作,能在中等以上學校從事法學教育和研究的高級專門人才。通過專業培養,要求學生系統掌握馬克思主義法學基本理論和法制思想;掌握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掌握我國政治、行政以及法律制度運作的一般規則;掌握我國現行各主要部門法及其訴訟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熟悉這些部門法的實施和運用;掌握法學理論以及憲法法律的基本理論,把握當代法學的理論前沿和法制建設的趨勢;掌握處理法律事務的基本知識、基本程序以及基本技能;熟悉掌握一門外語;掌握計算機應用知識和應用技能;具備適應社會生活變化與自身發展的基礎。本專業分設法學方向和國際法方向。學生進校后,將根據高考英語成績等,擇優進入國際法方向學習。
主要課程: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還設有選修課程: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海商法、國際商事仲裁法、國際組織法、沖突法等。
就業方向:學生主要赴司法系統、行政機關、律師事務所、其他法律服務機構以及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法律工作。近兩屆畢業生就業率均達到95%以上。在畢業生中,部分考取復旦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或者直升本校研究生,部分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徐匯區人民法院、嘉定區人民法院、南匯區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門工作,部分到上海市監獄管理局、上海市水務局、上海邊檢總站、長寧區房地產管理局等機關工作,其他到律師事務所、大中型公司工作。
招收學生類型:文理兼收。
專業要求:需英語口試,成績≥C級。
(責任編輯:李彩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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