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一、辦學屬性及層次:四川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廣安市人民政府主辦,“部、省、市共建”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辦學層次為專科。
二、辦學地址:四川省廣安市廣安區濱江東路98號,郵編:638000。
三、錄取規則:
(一)錄取總則: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辦法,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在各省招辦統一組織下,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實行遠程網上擇優錄取。
(二)調檔比例:根據各省(市、區)招考委確定的投檔比例,學院調檔比例為招生計劃的105%。
(三)錄取辦法: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當第一志愿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時,錄取后續志愿考生。錄取時首先從第一志愿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開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專業、第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從填報第一志愿未錄取且服從調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由我院調配錄取,還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從填報我院后續志愿的考生中按上述方式錄取。對所填專業無法錄取且不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學院將作退檔處理。錄取時,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則按單科順序及單科分數高低排序錄取:文史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四)藝體類考生的錄取辦法是:在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均過生源所在省專科控制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五)加分考生:按國家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績排序錄取。
(六)外語語種要求:學院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的語種,但新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公共必修課安排教學。
(七)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八)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通過各省招辦和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九)新生注冊:新生入學后,學院復查后予以注冊,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為者,一經發現,取消其學籍資格。
(十)畢業證書: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廣安職業技術學院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四、獎、助、貸政策:
按照國家資助政策和學院“獎、助、貸”資助體系,對成績優秀、表現良好、經濟困難的學生予以獎勵或資助。
五、聯系方式:
電話:0826-2256168、2256333、2256158
學院網址:http://www.gavtc.cn
招生信息網:http://zs.gavtc.cn
(責任編輯:牛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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