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歷史:關于美國聯邦政府的建立知識點
史是文化的傳承,積累和擴展,歷史學是人類文明的軌跡。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知識點,希望可以解決您所遇到的相關問題,加油。
“1787年憲法”的制定:獨立初期的美國,只是一個邦聯制國家。
原則:“分權”與“制衡”: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之間制約達到平衡;
總統和國會之間、國會本身兩院之間、司法與其他部門之間均構成制約。
行政權總統總統由選民間接選出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還是軍隊總司令同,在戰時可行使獨裁權。
立法權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國會參議員由各州議會選出,每州兩名;眾議員由選民直接選出,人數與該州人口成正比。
司法權聯邦法院大法官由總統任命,終身任職。聯邦法院擁有解釋一切法律及條約的權力。
結構: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相結合規定美國是聯邦制國家,聯邦權利高于各州權利
分割中央權利:
1).立法權——國會
2).行政權——總統
3).司法權——聯邦法院
最后,希望小編整理知識點對您有所幫助,祝同學們學習進步。
(責任編輯:李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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