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律專業介紹
華東政法大學(原“華東政法學院”)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經華東軍政委員會批準,原圣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合并組建成立華東政法學院。其后由于種種原因,學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會科學院;1963年再次籌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正式撤銷。1979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學校第二次復校。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學校正式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學校原為司法部直屬院校,現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F任黨委書記杜志淳教授,校長何勤華教授。
法學(刑事法律方向)
四年制本科,授法學學士學位,設立時間1952年,在校生616名。
專業特色:刑法學為上海市重點學科,擁有上海以及華東地區唯一的刑法學博士點。法學專業刑事法律方向依托法律學院“上海市法學教育高地”的基礎優勢,旨在培養和輸送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公檢法部門和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專業課程:法學基礎、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憲法學、行政法學(含行政訴訟法)、民法學總論(含民事責任、人身權法)、物權法學、債權法學(含合同法)、婚姻家庭與繼承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商法概論、經濟法學、刑法學總論、刑法學分論、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概論、司法文書、社會學概論。
(責任編輯:李彩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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