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介紹
華東政法大學(原“華東政法學院”)是新中國創辦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經華東軍政委員會批準,原圣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合并組建成立華東政法學院。其后由于種種原因,學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會科學院;1963年再次籌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正式撤銷。1979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學校第二次復校。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學校正式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學校原為司法部直屬院校,現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現任黨委書記杜志淳教授,校長何勤華教授。
法學(經濟法方向)
四年制本科,授法學學士學位,設立時間1952年,在校學生1200余名
專業特色:經濟法專業堅持“理論指導教學,科研提升教學;地緣滲透教學,市場引領教學”的辦學理念,著力培養懂法律、懂經濟和懂外語的復合式人才,樹教書育人理念,建民主管理制度,創嚴謹治學風氣,興特色專業學院。
主要專業課程:法學基礎、憲法學、行政法學、民法總論、物權法學、債權法學、婚姻家庭與繼承法學、商法總論、知識產權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刑法總論、刑法分論、國際公法學、國際經濟法、沖突法、司法文書、經濟法總論、競爭法學、稅法學、公司法學、證券法學、金融法學、信托法學、房地產法學、保險法學、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學、票據法學。
(責任編輯:李彩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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