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學專業介紹-法學
太原科技大學創建于1952年,歷經了山西省機械制造工業學校(1952年-1953年)、太原機器制造學校(1953年-1960年)、太原重型機械學院(1960年-2004年)三個辦學階段,2004年更名為太原科技大學。學校原隸屬于機械工業部,1998年改為由國家教育部與山西省共建共管,以山西省管理為主。1958年學校開始招收培養本科生;1981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1983年成為第二批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單位;2005年學校成為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建校50多年來,學校實現了從中等專業學校到單科性學院、從單科性學院到多科性大學的兩大歷史性跨越,目前已發展成為以工為主的多科性教學型大學。
學?傉嫉孛娣e77.2萬平方米,建筑面積46.9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為10188萬元,圖書館紙質藏書91.8萬余冊,電子資源庫13種,各類電子圖書總計23萬余冊。
本專業培養適應我國法治建設急需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能夠從事法律及文秘、行政管理等方面實際工作和具有初步科學研究能力的復合型、外向型、應用型高級專業人才。學生在校期間主要學習法理學、法史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訴訟法學、律師制度與實務等法學基本課程和以人才培養目標相關的大量輔修課程,同時還學習外語、計算機等重要課程,并接受律師、法官、檢察官的基本訓練。本專業適應性強,擇業面寬,學生畢業后可在公檢司法部門、律師事務所、黨政機關及工礦企事業單位工作,也可在各級各類學校、科研院所從事教學研究工作。本專業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學生畢業后可繼續深造。
本專業培養具有扎實的社會工作理論基礎、熟練的社會工作方法與技能,有較強的社會工作實際操作能力和社會調查研究技能的高級專門人才。
本專業主要課程有:社會工作概論、個案工作、團體工作、社區工作、社會行政、管理學、企業社會工作、普通心理學、社會心理學、心理咨詢、社會學概論、西方社會學理論、中國社會思想史、教育學、經濟學、政治學、民法、刑法、社會法等。
本專業畢業生可在民政、司法、勞動、社會保障、衛生、教育、文化等政府部門,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人民團體,以及非營利組織等其他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和慈善公益團體從事社會政策研究、社會行政管理、社區發展與管理、社會服務、法律咨詢、心理咨詢等工作。
(責任編輯:白小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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