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3)
(五)啟動高考綜合改革
1.改革考試科目設置。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統一高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中選擇3門作為等級性考試科目參加考試,其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2.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高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研究提出對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報考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
3.考試對象。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統一高考改革。其他職業類學校和社會考生可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4.考試類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與等級性考試兩類。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是高中學生畢業的重要依據;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是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組成部分。合格性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藝術(或美術、音樂)、綜合實踐活動14門及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的實驗操作;等級性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共6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三、加強組織領導
(一)有序推進實施
充分考慮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給考生和社會以明確、穩定的預期。
(二)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
各地、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要建立在各級政府領導下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協作保障機制,切實保證該項工作平穩順利有效實施。要健全各級考試招生機構,加強招考隊伍和中學師資隊伍建設。
(三)保障經費投入
各級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加強標準化考點和考試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考試的科學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提高考試管理效率。加強普通高中設備設施、師資配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教學改革需要。
(四)強化宣傳引導
各級政府、各級宣傳和教育部門、各高校和中學要加大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宣傳力度,使社會及時了解有關政策規定,為改革的平穩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環境。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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