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歷史:《羅斯福新政》知識點總結
一、1933年羅斯福當選總統,開始通過國家干預和調控推行反危機措施。美國的改革調整被稱為“羅斯福新政”。
二、新政措施
1. 國家調控經濟
(1)規范金融秩序
政府整頓金融業,支持大銀行重新開業,淘汰小銀行,強令州銀行加入聯邦儲備銀行;公布《存款保險法》,設立聯邦儲蓄公司,對小額存款提供信用保障,同時吸收存款,提高貨幣流通率,增強資金流通;放棄金本位制,增發新鈔,宣布美元貶值。
(2)解決大規模失業的問題,政府舉辦公共工程,實施“以工代賑”,擴大消費需求。
(3)調整工農業生產。在工業方面,頒布《全國工業復興法》,同時成立國家工業復興局負責實施該法。在農業方面,先后頒布兩個《農業經濟調整法》,設立農業經濟調整署„„
2. 社會保障措施
1、嘗試解決貧富差距問題:
羅斯福政府首先積極實施失業救濟,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國會通過《社會保險法》,建立養老金制度、失業保險制度和對殘廢及無謀生能力者的救濟制度。其次,在全國推行累進所得稅制度,加征遺產稅和財產轉移稅。
2、協調勞資關系:
為了推進勞資談判,頒布《全國勞動關系法》,成立勞資代表對等組成的全國勞工關系局。政府還通過《公平勞動標準法》,規定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禁止使用童工。
三、對羅斯福新政的評價
羅斯福新政在一定程度上調整了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緩和了社會矛盾,使美國走出了經濟危機。并對其他國家也產生了示范效應。此后,國家干預和調控經濟,承擔起一定的經濟責任和社會責任,成為20世紀資本主義國家普遍的政策取向。
(責任編輯:康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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