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4)
5.取得高水平藝術團預錄取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成績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具體優惠分值可能根據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最新模擬數據進行調整,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最終公示為準),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審批同意,我校即予以錄取,錄取專業滿足前三個專業志愿之一;對個別藝術水平特別突出、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成績達到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的考生,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審批同意,我校即予以錄取,錄取專業滿足第一專業志愿。以上內容與教育部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相關規定有沖突時,以教育部相關規定為準。
6.取得高水平藝術團預錄取資格的考生,被我校正式錄取后即成為電子科技大學學生藝術團團員,須服從藝術團的各項管理規定,按照要求參加日常訓練和演出。
八、入學與復查
1.新生入校三個月內,電子科技大學將對新生進行藝術專項復測。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2.學生在校期間,須認真參加并完成學生藝術團的訓練、演出和比賽,遵守學生藝術團各項規定。未能達到訓練要求的,將依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予以處分。
九、監督機制
1.我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錄取結果公開透明,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社會監督和投訴電話:028-61830237。
2.若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舞弊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并報生源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
十、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8-61831067,028—61830362(兼傳真)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電子科技大學藝術中心
郵政編碼:611731
學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
本科招生網:http://www.uestczs.net
十一、本招生簡章由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根據國家、各省級招辦政策和《電子科技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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