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中醫藥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2)
四、測試
(一)報到:
時間:2017年3月4日(星期六)。
地點:北京中醫藥大學和平街校區教職工活動中心(新食堂四層)。
報到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無學生證需所在中學出具證明);
2.最高等級證書和高中階段參加比賽獲獎證書原件;
3.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內打印的準考證。
具體報到和測試時間請于初審合格名單公布后查看《北京中醫藥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測試通知》。
(二)測試內容:
聲樂類:自選歌曲一首、五線譜視唱;
舞蹈類:自選舞蹈一個、基本功展示、動作模仿、技巧展示;
器樂類:自選曲目一首、簡譜視奏。
注:
1.評委可要求考生從曲目的任何地方開始或結束表演;
2.自帶服裝、道具、樂器(我校可提供鋼琴)、伴奏光盤或mp3等演出相關物品;
3.民樂類不允許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聲樂類可自帶伴奏員。
五、認定與錄取
(一)本著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我校將組織專家根據考生測試成績情況確定我校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合格考生名單,并按教育部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認定資格生效。我校將與具有認定資格的考生簽訂《北京中醫藥大學高水平藝術團認定協議書》,通過中國郵政EMS方式郵寄給考生。
(二)獲得我校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的考生,須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要求參加高考和填報志愿。
(三)根據我校與考生簽訂的協議,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A檔: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含)以內,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予以錄取。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執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海市和浙江省采用考生所在地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增加一定分值形式錄取,具體分值由我校確定后寫入協議中并公示。
注:以上分數以高考滿分750分為基準,非750分制省份(除上海市)折合計算。
B檔:高考成績達到考生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予以錄取。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執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海市和浙江省采用考生所在地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
六、監督機制
(一)考生須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招生工作規定的行為報考、簽約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按規定取消報考、簽約或錄取資格。
(二)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高水平藝術團招生測試工作,予以監督。
(三)我校將對測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備案。
(四)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錄取的高水平藝術團考生開展入學專業水平復測和復核,對于復測和復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七、其他事項
(一)我校錄取的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入學后須遵守認定協議的要求和學校的有關規定,服從安排,參加藝術團教學排練、校園演出及比賽等活動,承擔個人應盡的義務。
(二)本招生簡章最終解釋權在北京中醫藥大學。
八、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1號北京中醫藥大學
郵編:100029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10)64286231
監督電話:(010)64287504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bkzs.bucm.edu.cn
請考生報名后隨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及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
北京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1月14日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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