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揚州大學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章程(2)
㈡武術專項考試
1.武術專項考試由我校負責實施,嚴格按照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測試方法與評分標準》組織測試。
2.考試時間:2017年4月27日
3.考試地點:揚州大學
請考生于4月26日15:00前攜本人身份證、文化考試準考證到揚州大學體育學院(揚州大學揚子津校區文體館辦公樓ES509室)報到參加武術專項考試。
4.考試內容
武術套路包括專項素質(立定跳遠,20分)、專項技術(正踢腿,10分;騰空飛腳,10分)、實戰能力(拳術一套,30分;器械一套,30分)。
武術散打包括專項素質(800米,20分;立定三級蛙跳,10分)、專項技術(拳腿跌組合,10分;左、右鞭腿踢沙包,20分)、實戰能力(實戰,40分)。
考生可于5月5日后登錄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的招生系統查詢專項考試成績。
六、錄取原則
1.根據教育部和體育總局規定,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180分,專業成績錄取控制線不低于40分。
對具備一級運動員、一級武士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可在我校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具備運動健將及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可在我校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2.我校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的原則,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具體公式為:
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
根據招生計劃分項目依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擇優錄取。
七、錄取方法
1.先劃定我校最低錄取控制線,再根據考生志愿先后順序和各項目招生計劃按照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若招生計劃未完成,再錄取第二志愿。
2.錄取第二志愿時,按照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直至完成招生計劃。
3.6月1日前,在我校招生網站對擬錄取考生進行公示10天,同時報上級相關部門核查備案,6月30日開始將根據生源所在省份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審批情況下發錄取通知書。
八、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辦法
參照《體育總局科教司關于做好2017年優秀運動員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有關事宜的通知》(體科字〔2016〕179號)文件執行。符合免試入學條件、有意進入我校學習的優秀運動員,請在2017年2月26日前向我校提交《普通高校2017年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審批表》(附件4)以及相關獲獎證書、證明材料等。經我校審核同意后,在3月1日前將蓋章后的《普通高校2017年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審批表》(掃描件或照片)返還給考生。考生須在3月1日12:00前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的“免試入學系統”進行報名,并根據系統要求提交相關資料,接受審核。通過審核的推薦名單將由體育總局科教司于4月上旬在國家體育總局官方網站、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及網站APP上進行公示。推薦名單經教育部批準后,由相關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和我校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九、學費標準
2016年體育類專業為5300元/生·年。
十、監督機制
1. 學校成立以主管校長為組長的“揚州大學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領導小組”,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決策的原則開展工作。
2.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江蘇省關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3.學校紀檢部門對招錄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指導。
4. 凡發現弄虛作假、違規違紀的學校、單位、考生和工作人員,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處罰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 監督電話:0514-87971822
十一、聯系方式
校址:江蘇省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
揚州大學本科招生網:zhaoban.yzu.edu.cn
招辦通訊地址:江蘇省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25009)
聯系人:王勇老師,聯系電話:0514-87971626
體育學院通訊地址: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華揚西路196號揚州大學體育學院(郵編:225127)
聯系人:徐貴華老師,聯系電話:0514-87972010
十二、本章程由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果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相關附件詳見:http://zhaoban.yzu.edu.cn/art/2017/1/4/art_749_543025.html
(責任編輯:盧雁明)
分享“2017年揚州大學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章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