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校貧困學生可免費上學 不得“先收后返”
據河北省教育廳官方微信“河北教育發布”1月24日消息,該省明確規定,對資助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學費、住宿費、教科書費“三免”;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2016年8月份,河北省發布《關于做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推行符合條件的貧困生(包括高中生、大學生、研究生等)享受免學費、免住宿費、免費提供教科書政策。近日,該省再次印發《河北省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對上述政策予以細化。
據河北河北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扶貧辦、省殘聯近日聯合印發的《辦法》,在河北省屬有關普通高校(不含獨立學院)、普通高中和中等專業學校就讀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將得到資助。
《辦法》稱,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和地方財政建立合理分擔機制,資助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三免”。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根據《辦法》,具體資助標準(每生每年)為:普通高校:?茖W費5000元,本科學費4000元,研究生學費8000元,住宿費800元,教科書費500元;中等職業學校:設區市區學校學費2300元、其他地區1600元,住宿費500元,教科書費300元;普通高中:學費2000元,住宿費500元,教科書費300元。
關于資金來源,《辦法》提出,由河北省財政廳、教育廳根據各地和省屬學校上報的上一年度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和各級分擔比例等,提出本年度資助資金預算,中央和省級資金由省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達設區市、省直管縣財政、教育部門和有關部門。市、縣(市、區)財政、教育部門和有關部門負責將資金預算下達到所屬學校。不足部分由學校從事業收入中提取的資助資金中解決。
至于具體分擔比例,《辦法》并未明確提及。
原則上,每學年初申報一次,申請者是否符合條件由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負責認定。根據要求,各學校要把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實行校長負責制,指定專門機構,確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學校還應采取各種措施,使廣大學生知曉受助的權利。
另外,所有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均需履行助學金評選程序,符合條件的才可享受國家助學金。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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