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4)
七、錄取原則
1.我校只認可各省(區、市)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須根據所在省(區、市)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藝術專業統考并成績合格,其中江蘇籍考生的七門必修科目測試等級中D級不能超過三門(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
2.對文化分和藝術專業分均達到所在省(區、市)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根據各省規定調閱檔案,參照考生志愿和“分數優先”錄取原則,按照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最后的錄取信息以該省招辦公布的為準。
3.新生入學后,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八、聯系方式
電話:025-58731378(招生辦公室)
025-58699883、58699885(傳媒與藝術學院)
025-58731002(監察處)
地址:南京市寧六路219號 郵編:210044
郵箱:zsb@nuist.edu.cn(招生辦公室)
網址:http://zs.nuist.edu.cn(本科招生網)
http://mediaandart.nuist.edu.cn(傳媒與藝術學院網站)
微信:nuist1960(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官方微信)
nxdzsb(本科招生官方微信)
九、附則
1.本簡章根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制定,適用于我校201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如有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相悖之處,則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如教育部、江蘇省有關政策進行調整,我校也將根據最新政策作相應的調整。
2.本簡章由我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授權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我校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承擔藝術類專業招生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