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技大學201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2)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凡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確定的報考條件并具有一定的藝術基礎和技能的考生均可報考。
三、報名及考試
(一)美術類專業
使用各省的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美術類考生持所在省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招辦辦理報考類別和文化考試報名手續,參加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統一招生文化課考試。
(二)音樂學專業
外省的音樂學考生,使用所在省的音樂學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山東省音樂學考生,需要參加我校組織的音樂學專業測試,具體如下:
1.報名要求
報考我校音樂學專業的考生憑身份證和《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報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我校報名,持三證(身份證、《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報考證》、《山東科技大學2017年音樂學專業測試準考證》)參加音樂學專業測試,三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為方便考生報考,音樂學專業考試安排在山東科技大學泰安校區。
2.報名地點:山東省泰安市岱宗大街223號 山東科技大學泰安校區
3.考試科目及分值
(1)視唱:15分
(2)模唱:15分
(3)專業技能:70分。包括聲樂、鍵盤(鋼琴等)、器樂或舞蹈,考生自選1首表演曲目。
4.時間安排
5.文化課考試
音樂學專業考生持我校所發的《2017年音樂學專業招生考試合格證》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招辦辦理報考類別和文化考試報名手續,參加山東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文化課考試。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