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大學2017年勝利學院藝考本科招生簡章(2)
第四章 計劃錄取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
依據山東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和山東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編制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并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藝術類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公布。2017年學院擬面向山東、河北招生藝術類本科生110人。詳見下表:
第十三條 錄取原則:
1、音樂學專業錄取方式:山東考生使用2017年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校考成績,河北考生使用2017年河北音樂學聯考成績。
2、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錄取方式:山東考生和河北考生均使用2017年本省美術類專業統(聯)考成績。
3、凡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投檔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4、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院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成績,錄取原則不變。
5、對于文理兼招的藝術類專業,該專業錄取時根據錄取原則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排序錄取。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根據山東省物價部門規定,按教育成本收費,本科藝術類專業每人每學年13000元(包括專業注冊費和學分學費),住宿費:根據宿舍的配備條件每人每學年500—1000元。
第十五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下發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藝術類本科:學制四年。學生在校期間各項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的,由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頒發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第十八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九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學院網站、相關招生信息網等。
第二十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46-7396191,7396203
傳真:0546-7396191,7396203
聯系地址:山東省東營市北二路271號 中國石油大學勝利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257061
學院網址:http://www.slcupc.edu.cn/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