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4)
七、公示及錄取
(一)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考生名單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能錄取。
(二)獲得高水平藝術團認定資格的考生,若生源省份將高水平藝術團列入省級統一測試,則考生必須參加并取得相應等級才能享受南京大學的優錄政策,具體以生源省份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
(三)高水平藝術團學生入學后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藝術團雙重管理,需認真履行參加排練和演出的義務。藝術團排練演出作為藝術團學生附加必修學分進行考核。同時在校內網上開設高水平藝術團活動情況公示專欄,公示藝術團成員名單及參加排練、演出、比賽和獲得榮譽等情況,接受監督。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5-89683340(團委) 400-1859680(招辦)
招生官網:http://bkzs.nju.edu.cn
電子郵箱:tuanwei@nju.edu.cn (團委)
aonju@nju.edu.cn (招辦)
九、監督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選拔過程并接受檢舉和舉報。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并報生源省份教育考試院。
監督電話:025-89680815
電子郵箱:jw3@nju.edu.cn
南京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高水平藝術團招生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十、本簡章由南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