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大學藝考影視類專業招生簡章(3)
五、專業校考
(一)初試
初試時間:3月5日
初試地點:南京大學仙林校區
初試科目:文學基礎(100分)、文學創作(100分)
(二)復試
初試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復試資格名單于3月10日在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請于3月10日-15日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繳納復試費。
復試時間:3月19日(18日下午報到,現場采集照片,打印準考證)
復試地點:南京大學仙林校區
復試科目:小劇本創作(100分)、綜合能力面試(100分)
六、資格認定及錄取規則
(一)我校根據初試和復試總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認定專業校考合格考生,按招生計劃數4倍的比例發放《南京大學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
(二)取得專業校考合格證的考生,若生源省份已將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列入藝術類省級統考,則考生必須參加統考并取得合格成績,否則校考成績無效。
(三)錄取規則:專業校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高考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總分(不含附加分)50%與南京大學專業校考成績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排序,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高考成績(語數外)/高考滿分(語數外)×50%+校考成績/校考滿分×50%
(三)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確定的相關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