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農業大學藝考表演類專業招生簡章(2)
五、錄取辦法
錄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實施,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獲得擬錄取資格考生,在政治思想、體檢、專業成績合格和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生源所在省(區、市)藝術專業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報考我校,將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課考試成績,按照1:1合成總分進行排序,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六、其他
1、獲得我校校考合格資格的考生須按照省級招辦的規定參加高考報名、文化考試、填報志愿,部分省份要求考生在該省藝術考試網上報名,具體政策咨詢考生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試部門。
2、如考生所在省份設有表演專業相關的省級統考,則考生必須根據省級招辦要求獲得統考合格資格,否則因此產生省級招辦不認可考生校考成績的情況,考生自行承擔后果。
3、在我校校考中被認定作弊的考生,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將考生名單上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由省級招辦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并將作弊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4、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七、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4001120200 025—84399789
傳真:025-84396458
電子郵件:zsb@njau.edu.cn
學校本科招生網址:http://zsxx.njau.edu.cn
舉報監督電話:025-84396827
八、若國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九、本簡章由南京農業大學本科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