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師范大學藝考音樂類專業招生簡章(3)
(七)錄取辦法
1.對報考南京師范大學音樂學(師范)、音樂學(師范實驗班)專業,且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統考)均達到江蘇省同批次同類型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江蘇省音樂統考前30名的考生高考外語單科不作要求)的江蘇省進檔考生,錄取時將按照江蘇省音樂統考專業分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依據所報專業志愿的先后順序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統考)相同,則按高考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科目的原始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2.對報考南京師范大學音樂學(師范)專業,且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統考或聯考)均達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類型控制分數線、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75分的上海、浙江、廣東、湖南、安徽、河北、內蒙古等 7 省進檔考生,錄取時將根據各省專業統考或聯考的專業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統考或聯考)相同,則按高考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的原始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3.對報考南京師范大學舞蹈學(師范)專業,專業考試(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達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類型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專業統考或聯考,考生還需參加所在省份的專業統考或聯考且成績合格),錄取時將根據專業分(校考)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專業分(校考)相同,則按高考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八)關于音樂學(師范實驗班)的說明
音樂學(師范實驗班)學制為4年,旨在培養新型的學校音樂教育實踐與研究人才。實驗班課程體系依據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教育學院“學校音樂教育新體系”教育理念、教學大綱、教學內容進行教學工作。中央音樂學院音樂教育學院的“學校音樂教育新體系”引進目前世界上影響最大、流行最廣的三大先進音樂教育體系(達爾克羅茲、奧爾夫、柯達伊),探索出了一條融合國際先進音樂教育理念與方法的中國特色音樂教育之路。學生進入“新體系”實驗班,除了能夠系統地學習世界先進的音樂教育方法外,在本科學習過程中還有機會通過選拔等形式赴中央音樂學院或國外相關音樂學院短期交流學習。
(九)相關說明
本簡章內容如與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關于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觸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咨詢電話:(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師范大學音樂學院網址:http://music.njnu.edu.cn/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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