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學院2017年藝考本科招生簡章(3)
六、錄取規則
在執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生委員會及校招生章程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專業、文化課考試成績及體檢等情況,全面考察。
錄取規則:
1、招生計劃與《專業成績合格證》發放比例為1:4。
2、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本省藝術類專業招生的本科控制線,根據考生所填報志愿,按專業成績(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錄取時在“文化成績達線、校考專業成績合格”生源范圍內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按照“文化成績達線,相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合格”生源范圍內征集志愿。
4、考生體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七、其它事項
1、以上內容如有變動,學校將在招生辦公室網頁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閱。
2、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校址:福建省龍巖市東肖北路1號
招生辦電話:0597-2793756 傳真:0597-2793756 郵編:364012
學校網址:http//www.lyun.edu.cn 郵箱:lyunzsb@.163.com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