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浙江工商大學坐落于浙江省會城市杭州,前身是創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業學堂,1980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杭州商學院,2004年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浙江工商大學, 2015年被確定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務部和教育部共建的重點大學。學校擁有管理學、經濟學、工學、文學、法學、理學、歷史學、哲學、藝術學等9大學科,擁有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授予權,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學校設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7700余人,含本科生22600余人、研究生3600余人、留學生近1500人。
為選拔高水平學生運動員,進一步推動我校競技體育運動,繁榮校園體育文化,2017年我校將繼續面向全國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2017年浙江工商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一、招生項目與計劃
1.招生項目:游泳、女子籃球。
2.招生人數:不超過35名,本科層次;各項目具體招收人數根據報考情況與運動水平確定。其中,集體項目每年招生人數不超過該項目賽事規定的一方最多同時上場人數。
3.招生范圍:我校有高考招生計劃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文理科考生(2016年我校在浙江、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江蘇、山東、安徽、江西、福建、海南、廣東、廣西、云南、四川、甘肅、寧夏、湖南、湖北、河南、山西、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貴州、新疆等地區有高考招生計劃)。
二、報考條件及標準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要求、年齡不超過22周歲(截至報考當年8月31日)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方可報考: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學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得報考。(注:①參加高水平運動隊測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高招辦統一組織的2017年高考報名,獲得高考報名號(14位)。②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試點高校有關文化課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6]11號)的要求,自2017年起高水平運動隊試點高校不再為一級(含)以上運動員考生單獨組織文化課考試,有關考生需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
三、報名時間與程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為截止日期。
2.報名程序:
寄送材料:考生須于2017年2月25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將以下材料用特快專遞(EMS)寄至:浙江工商大學體育工作部辦公室嚴小虎老師收(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正街18號,郵編:310018),并將報名表發郵件至zjgsgspbm@163.com,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只接受郵政特快專遞即EMS,請勿使用其他快遞公司快遞)。
①報名表原件;
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復印件;
③與報名表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背面寫上自己名字);
④高中學歷證明或高中畢業證復印件(須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具有高中同等學力的考生,須提供與高中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等證明材料;
⑤近兩年內的運動員等級證書復印件(須省市競訓職能部門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⑥與運動員等級證書上比賽成績相一致的獲獎證書(運動成績)、比賽秩序冊復印件(須省市競訓職能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上述申請材料均不退還,請考生注意保存相關材料原件。(注:①考生的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以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公示的信息為準,未能查到相關信息的考生不予報考;查詢信息與實際等級證書信息不符的,以網絡查詢的信息為準。②考生所持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中的運動項目必須與我校招生的運動項目一致。③所有參加選拔測試的考生須誠信,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其參加測試的資格或測試成績。)
3.審核與初選:我校將從學校高水平運動隊發展的需要出發,根據考生報名人數、運動水平以及考生的學習情況等方面,對申請者進行審核與初選,并將于2017年3月8日前在浙江工商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準予參加測試的考生名單。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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