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法學專業介紹
華僑大學是中國著名華僑高等學府。1960年創辦于福建泉州,2004年在廈門興建新校區,學校直屬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領導。
華僑大學以“面向海外、面向港澳臺”為辦學方針,經中央批準,實行校長負責制。國家領導人廖承志、葉飛親自擔任首任、次任校長,教育部副部長、知名文字學家韋愨曾擔任華僑大學代理校長。陳覺萬教授、莊善裕教授、吳承業教授分別任第三、四、五任校長,現任校長為中外關系史專家、博士生導師丘進教授。
華僑大學是國內最早實行董事會制度的大學。學校董事會由國務院僑辦黨組直接領導,董事由中央有關部門、福建盛中央駐香港和澳門聯絡辦領導、海外華僑、港澳同胞、各界知名人士組成,莊希泉、胡平、賈慶林、陳明義、宋德福等先后任華僑大學董事會董事長。
1983年中共中央頒布文件《關于進一步辦好暨南大學和華僑大學的意見》,將華僑大學“列為國家重點扶持大學”。胡錦濤、賈慶林、李長春、習近平、劉云山、劉延東等中央領導同志也多次對華僑大學辦學作出重要批示。
華僑大學是一所綜合性大學。現有23個學院,擁有諸多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以及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法律碩士(JM)、工程碩士、建筑學碩士等多個專業碩士學位點,64個本科專業;1個國家重點學科,11個省部級重點學科;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學科涉及理、工、經、管、法、文、哲、史、農、教育10大門類,形成理工結合、文理滲透、工管相濟、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
華僑大學是國家級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學校以優秀中華傳統文化為主導,推進素質教育,形成了“一校兩生、因材施教”的教學特色,“一元主導、多元交融”的校園文化,以“重視基儲拓寬專業、增強能力、提高素質”為人才培養目標,努力造就富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適應境內外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型人才。近年來,華大學生在國內各類比賽中成績驕人,學生男子籃球隊在中國大學生籃球聯賽(CUBA)十二屆賽事中獲得六次冠軍,一次亞軍;羽毛球隊在國際賽事中也連獲金獎。在全國大學生結構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模擬聯合國等賽事中,華大代表隊連獲大獎。
華僑大學是面向海外開展華文教育的主要基地。學校擁有來自30個國家和地區的華僑、港澳臺和外國學生3600余人,是全國境外學生最多的大學之一。近半個世紀以來,華僑大學共培養海內外各類人才10余萬人,其中境外學生4萬余人。他們已經成為居住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中堅力量。
學校積極開展全方位的華文教育,在東南亞國家積極推廣華文教育,學校在美國、泰國、印尼、菲律賓及香港、澳門等地設有辦事機構,在海外打造華文教育優勢品牌,取得了深遠的影響。例如:2005年開始為泰國政府中央部委培訓高級漢語人才,至今已舉辦6期,共培養123名政府高級人才,學員當中職銜最高的是海軍少將。泰國詩琳通公主、泰國上議院議長多次視察華僑大學。
華僑大學將于2010年迎來50周年校慶。在新的歷史時期,學校堅定不移地走內涵發展之路、特色興校之路、人才強校之路,努力向更高的辦學水平邁進,致力于建設成為基礎雄厚、特色鮮明、海內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學。
以下是華僑大學法學專業介紹:
法學 (本科類 )
本專業招收文史、理工類學生,學制4年。
設法學、國際法2個專業方向。
專業地位和特色:華僑大學法學專業設立20年,在2003年國家教育部對法學院法學本科專業的評估中,法學院在全國250個法學院系法學專業評估中獲得前40名的較好評價。根據《科學學與科學技術管理》雜志2004年第1期公開發表的《2004中國大學評價》,華僑大學法學專業居于中國大學法學100強排行榜中,在361所有法學專業的高校中居于前24%之列。法學專業學分制改革方案在2004級本科生中試點,實行3-6年的彈性學制。研究生學制正在從3年制向2年制轉變試點。
培養目標:系統掌握法學理論,精通法律實務,熟悉國內、國際法律制度,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部門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主要課程:法理、中國法制史、憲法、刑法、民法、經濟法、環境與資源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商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知識產權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世界貿易組織法。
就業情況分析:前幾年,法學專業居于全國10大就業熱門地位,畢業生主要在法院、檢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律師事務所,各類行政機關,各種公司和事業單位等就業;近幾年,就業有滑坡現象,主要是學生就業仍然傾向于在大中城市或較高收入城市,就業集中于司法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若擔任公務員需要通過公務員考試,若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需要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而國家司法考試需要在畢業后才能報名參加考試。
(責任編輯:康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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