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內蒙古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區外招生簡章(2)
七、成績考核與劃線
1.成績計算辦法
專業成績總分300分,各專業分值具體分配如下:
音樂學:專業考試240分,音樂綜合考試60分(視唱40分、模唱20分)。
舞蹈學:基本功考試150分,舞蹈表演100分,即興表演50分。
2.劃線辦法
各專業的專業成績達到標準以上者,音樂學、舞蹈學專業分別劃線。請考生按照各省市招生辦或教育考試院公布藝術類考試成績時間,來查詢自己的專業成績。也可于5月18日后登陸www.imnu.edu.cn查詢術科加試合格情況及考試成績。
八、政審和體檢
考生的政審和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的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九、錄取方法
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各省市招生辦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專業成績和文化課達到各省市的分數線以上,各專業分別劃定校考合格線,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校考成績×60%+文化課成績×40%。其他招生錄取要求詳見《內蒙古師范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
十、復查
為確保新生質量,入學后,學校將認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招生聯系電話:(0471)4392552
招生考試監督電話:(0471)4392514、4392529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