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國人民大學藝術類(音樂表演)專業招生簡章(3)
九、入學及復查
1.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校對藝術類本科生實行試讀制,試讀期為一年。一年后經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區、原單位。
十、學生待遇
1.我校實行獎學金制度,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2.在校期間,音樂表演專業除鋼琴外,樂器自備。
十一、聯系方式
陽光招生信息平臺: rdzs.ruc.edu.cn或www.rdzs.com
電子信箱: zsb@ruc.edu.cn
聯系電話:400-0123-517(陽光招生熱線,負責報考及招生政策咨詢);010—62515358、62515278(藝術學院,負責教學、學生管理及專業方面咨詢)
學校監察處:010-82509918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59號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872
本招生簡章最終解釋權屬于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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