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華僑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2)
1.文化考試報名
報考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均必須按相關省的有關規定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全國文化統考報名手續。并根據相關省的有關規定取得相關省高水平運動員高考報考資格。
其中,A類項目運動員要在3月20-25日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gaokao.chsi.com.cn)或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的“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文化考試報名系統”自主報名、繳費。4月10日起,考生可在報名網站下載準考證,按準考證上要求的時間,在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考場參加文化課考試。
文化課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政治、英語4科,每科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定在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試大綱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上公布。
2.體育專項測試報名
請考生于2017年1月19日-2月17日前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先注冊賬號,再點擊報名登錄,進入高水平運動隊欄目點擊進入報名,填寫個人信息,報考華僑大學高水平運動員志愿并確認志愿。
四、體育專項測試報到的時間、地點及審核
1.報到時間、地點
參加測試的學生請于該項目測試的前一天到指定地點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報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
參加測試的學生在報到時須攜帶報名應備材料原件進行身份驗證(包括:準考證、以及網上報名上傳的有關資料原件),以及現場簽訂“同意接受興奮劑檢查和不使用興奮劑的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或拒絕接受興奮劑檢查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在報到現場進行照相并辦理報考手續。
五、體育專項測試時間、地點及內容
1.籃球、足球、田徑、游泳在華僑大學泉州校區設立測試點,時間暫定2017年3月4-5日。
羽毛球項目將在廈門校區羽網館設立測試點,時間暫定2017年3月3日進行測試。
我校將根據各項目的報名情況適當增加測試時間,具體報到驗證、測試時間以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為準,請考生及時關注。
2.各項目測試內容:包括初審面試、專項技術測試,具體詳見附件《華僑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內容》。
六、入圍錄取原則
1.凡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均應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測試。
2.我校將根據考生參加體育專項水平測試的成績,按照教育部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規定,并結合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建設需要,擇優認定部分考生,并按規定上報公示后,經省級招生部門審核通過后視為取得我校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水平測試合格。
3.獲得我校體育專項水平測試合格的高水平運動員,本著自愿的原則,與我校簽訂《華僑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招考協議》。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統一組織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測試,必須在獲得相應的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后,方可簽訂上述協議。
4.與我校簽訂招考協議的高水平運動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予以錄取:
(1)經體育專項測試后,獲得我校認定為A等級的考生,且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要求。
(2)經體育專項測試后,獲得我校認定為B等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學校提出申請,報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按有關規定錄取。
(3)經體育專項測試后,獲得我校認定為C等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及運動隊建設需要,由學校提出申請,報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按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健將與一級運動員經測試,達到B級或C級標準的,自愿按相應等級錄取,可以申請。學校將按相應等級給予測試加分或優先認定,具體按華僑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專業測試內容和管理辦法執行。
特別提示:認定為B、C等級的考生,須于2017年7月6日前(以寄件日郵戳為準)將網上查詢的成績截圖保存打印后(考生親筆簽名、中學蓋章),以EMS郵寄至我校招生處,逾期未郵寄者影響錄取的后果自負。
5.與我校簽訂招考協議的高水平運動員,在填報高考專業志愿時,可填報相關專業。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專業計劃單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
6.我校有權要求對參加測試的考生進行興奮劑抽查檢測,檢測費用由考生本人負擔,藥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若教育部2017年的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七、學費標準
高水平運動員入學后根據所錄取的專業收費標準收費,學費標準為5460元/年。到校后表現突出的運動員還將有機會享受“華僑大學姚加茂體育基金”獎勵。學費標準按當年福建省物價局批準為準。
八、約束及監督機制
1.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監察電話:(0595-22693678)
2.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將測試合格名單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并經生源所在地的省級招生部門審核后,由教育部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對合格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未經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3.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要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
九、關于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
符合《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關于做好2017年優秀運動員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有關事宜的通知》(體科字〔2016〕179號)的優秀運動員,請于2017年2月17日前將申報材料以郵政EMS方式寄達我處,我校根據運動隊建設需要審核通過后回寄申請表,逾期不再接受申請。
十、其他
考生報到、測試時,學校不統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費、食宿費自理。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95-22693589(華僑大學體育學院,9:00-11:30),0595-22695678(華僑大學招生處,上班時間),傳真:0595-22691575(24小時,自動)。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城華北路269號華僑大學招生處
郵編:362021
有關信息敬請留意華僑大學相關網頁:
http://zsc.hqu.edu.cn(招生處)
http://tyxy.hqu.edu.cn/(體育學院)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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