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鄭州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2)
五、錄取規則和可選學專業:
1、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均須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的測試。如果考生高考報名所在地的省(區、市)有統一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專業測試,考生須同時達到省(區、市)制訂的統一測試標準。
2、我校按照考生專業測試成績確定各專業項目合格考生名單,公示合格人數不超過學校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倍,經各省級招辦審核確認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上公示(http://gaokao.chsi.cn)。
3、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1)高考文化成績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2)對于少數體育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此類考生錄取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高水平招生計劃的30%。(3) 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之一的考生,須申請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須合格并達到規定錄取分數線。此類考生錄取按照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
4、按規定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專業測試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相應錄取要求,根據學校公布的運動隊各項目、位置、錄取計劃指標、合格考生名單公示情況,分類別按專項運動成績、位置排序先后,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
5、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專業計劃單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市、區)公布的招生計劃。
6、符合錄取條件后,根據考生自報專業志愿及各專業招生計劃,按考生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到相應專業學習。
可選學專業:新聞學(文科)、人力資源管理(文科)、工商管理(文理兼收)、國際經濟與貿易(文理兼收)、體育教育(文理兼收)。根據各專業選報情況、專業容量及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六、文化課考試
文化課考試分為統考和單獨考試:
1.統考。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統考招生條件的考生,須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2017年高考報名并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2.單獨考試。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文化課單獨考試條件的考生,須申請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
七、 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和復試,凡考試有舞弊行為、資格復查不合格,復試成績與測試成績明顯不符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八、組織機構及監督
1、鄭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組織、監管我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對考試安全負總責。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審議、確定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校考合格考生名單。
2、我校設立特殊類招生考試仲裁小組,原則上由校外專家擔任,是否啟動仲裁機制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要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學校紀委電話:0371 – 67781266
九、教育部和河南省如出臺新的文件規定,以新規定為準。
十、聯系方式
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0371-67781182
咨詢電話:0371-67739758(朱老師)
0371- 67783155(劉老師)
鄭州大學招生網:http://ao.zzu.edu.cn/
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
鄭州市高新區科學大道100號鄭州大學綜合管理中心518A室
郵編:450001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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