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南大學美術設計類專業本科招生簡章(3)
五、考試要求
1. 考生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江南大學2017年藝術類專業校考準考證》(青島考點須攜帶網報系統打印的校考準考證),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證件齊全者方可參加考試。考生必須準時到場,開考15分鐘后一律不得進場。
2. 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手機等通訊工具或有存儲、拍照、攝像功能的電子用品等物品進入考場。凡攜帶者,考前如不交出,開考后一律按作弊論處。
六、合格名單公示
考生可于4月中上旬登錄“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個人專業校考成績,同時我校將在“江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合格考生信息。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合格考生可自行網上打印《江南大學2017年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
七、錄取原則
(一)采用校考成績錄取
1. 政治思想、體檢符合標準,專業校考成績和省統考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線要求。
2. 對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不限。
3. 錄取辦法:
(1)志愿報考我校,文理兼招,按照總計劃數,依據綜合成績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綜合成績=(專業校考成績*40%+文化成績*60%)*2,文化和專業校考滿分均按750分計算。
(2)按照綜合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校考成績錄取。
(二)采用省統考成績錄取
1. 政治思想、體檢符合標準,省統考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線要求。
2. 錄取辦法:
(1)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計劃數,依據綜合成績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綜合成績=專業省統考成績+文化成績。按照綜合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
(2)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對于進檔考生,按照投檔的綜合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出,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上報相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
八、監督保障
(一)江南大學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江南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考試的統籌協調及組織實施工作。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九、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咨詢電話:0510-85915666 傳真號碼:0510-85913570
通信地址: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 江南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編:214122
十、其他
(一)本簡章若有與教育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文件精神相違背的,則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
(二)本簡章由江南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學校當年本科招生章程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
考試大綱
1. 素描——注重考查考生對描繪對象的觀察、理解、整體構思能力,以及造型、比例、構圖、體積、空間、質感等方面的綜合表現能力。
2. 色彩——注重考查考生對色彩的感悟能力、認識能力、色彩關系的把握能力,體現色彩綜合表現能力和藝術感受力,兼顧主觀性與客觀性表現。
3. 設計基礎——主要考查考生對設計的基本認識和初步創意意識,對圖案、文字、圖形創意的想象、變化和表現的基本能力及靈活應用能力,以及用設計解決簡單問題的創造性思維能力。包括綜合設計、裝飾(圖案)、文字或圖形創意3類題型,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1)綜合設計:主要考核考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并運用設計手段解決問題的能力。
(2)裝飾(圖案):考核考生對生活中的自然景、物等的概括、取舍以及變化能力,基本審美能力。
(3)文字或圖形創意:考核考生對文字內涵的理解、想象以及圖形的創意意識和表現能力。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