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首都體育學院舞蹈表演專業招生簡章(2)
(一)網上報名
1. 報名時間:2017年1月16日-2月24日。
2. 報名程序:考生登錄首都體育學院招生辦公室主頁(http://zs.cupes.edu.cn/),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報名信息,打印《首都體育學院藝術類專業考生報名表》。
注:體育舞蹈專項僅作為陪考的舞伴也要參加正式報名,獲得陪考資格。
(二)繳費
網上報名時需在線繳納初試費100元/人,現場確認時不再收取初試費。復試費80元/人,由參加復試的考生按照《考生須知》(現場確認時發放)要求到指定地點按時繳費。
(三)現場確認
1. 確認時間:2017年3月1日8:00-15:00。
2. 確認地點:首都體育學院訓練館③一層
3. 上交報名材料(材料不齊全者,報名無效):
(1)《首都體育學院藝術類專業考生報名表》原件;
(2)考生二代身份證復印件1份(正、反面復印在1張A4紙上);
(3)考生在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參加藝術類高考統一報名時,獲得的帶有本人考生號的《XX省(區、市)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報考證)》或《普通高考考生報名信息單》復印件1份。體育舞蹈專項僅作為陪考的舞伴不提交此件;
(4)《藝術類省統考合格證》或《藝術類省統考成績單》(生源所在省(區、市)要求的藝術類統考合格證,因省藝術類統考不合格造成無法被我校錄取的情況,由考生本人負責);
(5)考生在確認現場填寫《考試誠信承諾書》。
4. 考生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2017年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報考證)》原件或《普通高考考生報名信息單》原件,領取《首都體育學院2017年舞蹈表演專業考試準考證》。
注:體育舞蹈專項中互為舞伴的考生須同時報到。
(四)考生必須完成網上報名、在線繳費且通過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后,方能參加首都體育學院2017年舞蹈表演專業考試(校考)。考生所交材料和考試費,無論參加考試與否,均不退還。
六、專業考試(校考)
(一)考試時間:2017年3月2日-3日。
(二)考試地點:首都體育學院。
(三)考試設項:體育舞蹈、健美操、舞蹈(3個項目中考生只可任選其一)。
(四)考試辦法及分值:按《首都體育學院舞蹈表演專業考試方法及評分標準(2017版)》(可在首都體育學院招生辦公室主頁http://zs.cupes.edu.cn/“考試方法”欄目下載)規定執行,滿分為100分(其中初試分數與復試分數的比例為3:7,最終成績=初試成績*30%+復試成績*70%)。
(五)注意事項
1. 報考體育舞蹈專項的考生,復試中自選體育舞蹈組合伴奏音樂由考生自備CD盤(考生使用的伴奏音樂應是CD光盤的首曲),抽選體育舞蹈組合伴奏音樂由我校提供。
2. 報考健美操專項的考生,復試中自編操所需伴奏音樂由考生自備CD盤(考生使用的伴奏音樂應是CD光盤的首曲)。
3. 報考舞蹈專項的考生,復試中舞蹈作品伴奏音樂由考生自備CD盤(考生使用的伴奏音樂應是CD光盤的首曲)。
4. 如考生自備的音樂CD出現質量問題和故障,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5. 考試中出現失誤不允許重做,即考生的初、復試考試機會均只有1次。
七、錄取原則
(一)參加首都體育學院專業考試(校考)的考生,在專業考試(校考)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的情況下,經徳、智、體全面考核,按專業考試(校考)成績擇優錄取。專業考試(校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同省)(含附加分)。
(二)江西省、安徽省、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在生源所在地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合格(江西省考生參加舞蹈學類專業統考;安徽省考生參加模塊三或模塊四的藝術類專業課統考;內蒙古考生參加藝術類舞蹈表演專業聯考),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的情況下,可在高考志愿填報時直接報考首都體育學院,經徳、智、體全面考核,按生源所在地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擇優錄取。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含附加分)。
八、特別聲明
首都體育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進行招生考試和錄取,不向考生收取除國家規定費用之外的任何費用,從未委托任何單位、社會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首都體育學院的招生考試和錄取等工作,從未以學校或個人名義開設任何形式的“預科班”“培訓班”“培訓基地”等。希望廣大考生及家長提高警惕,嚴防上當受騙。
九、招生考試信息查詢
請至首都體育學院招生辦公室主頁(http://zs.cupes.edu.cn/),并關注以下首都體育學院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和微博,及時了解首都體育學院有關招生考試最新信息。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