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州學院藝考書法類專業招生簡章(山東省)(2)
五、報名、考試時間和地點
注:具體情況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六、專業考試科目和評分標準
考試科目包括臨帖和創作兩部分,滿分各為200分,總分400分。
1. 臨帖:(中檔生宣,四尺三開,考試時間2小時)
內容:經典楷書(100分)和隸書字帖(100分)(一般不超過30字),按原有結構、章法臨寫,不落款識,一律豎式書寫。
2. 創作:(中檔生宣,四尺三開,考試時間2小時)
內容:詩歌(一般不超過30字),創作一幅書法作品,書體不限,要求必須有落款(落款內容考場提供),一律豎式書寫,書寫文字須用繁體字,不得繁簡混用。
注:考試紙張由考場提供,考生不得自帶任何紙張,書寫等所需工具自備。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