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煙臺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山東省)(3)
6、專業考試合格證的發放
專業成績將于4月中旬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以登錄網站查詢成績。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按招生計劃1:4比例確定專業(方向)考試合格考生名單,并于5月中旬前寄發《煙臺大學2017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專業考試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7、錄取與復審
按投檔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對于文理兼招的藝術類專業,該專業錄取時根據錄取原則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排序錄取。其它錄取原則按省招生部門相關文件執行。被錄取者,由我校簽發錄取通知書。新生入學后,須按有關規定組織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通訊信息
學校名稱:煙臺大學
學校代碼:11066
學校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清泉路30號
郵政編碼:264005
咨詢電話:(0535)6902653
學校網址:www.ytu.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jwc.ytu.edu.cn/zb/
本簡章如有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不符之處,則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未盡事宜由煙臺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特別聲明
為保障考生合法權益,維護學校辦學聲譽,現就我校普通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發表聲明如下:
一、煙臺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煙臺大學合法的普通高考招生機構,負責學校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
二、我校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個人及中介機構進行普通高考的招生,凡冒用我校名義進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單位或個人,我校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相關責任。
三、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受騙,希望社會各界人士對假借我校名義招生的現象進行舉報。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