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興湘學院新聞學專業
湘潭大學興湘學院成立于2001年8月,是經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由湘潭大學舉辦的一所獨立學院,是湖南省首家由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舉辦的獨立學院,坐落在毛澤東同志的故鄉——湖南省湘潭市。學院在中國科學研究評價中心發布的《2007中國獨立學院排行榜》中名列全國第35位,居湖南省獨立學院首位。
湘潭大學興湘學院新聞學專業
專業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系統的新聞理論知識與技能、寬廣的文化科學知識,熟悉我國新聞、宣傳政策法規,能在新聞、出版與宣傳部門從事編輯、記者與管理工作的新聞學高級專門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
1.理論要求掌握新聞概論、新聞評論的基本理論; 2.知識要求 ①掌握新聞學與新聞史的基本知識; ②了解我國新聞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③了解中國新聞工作現狀及發展趨勢,了解外國新聞工作發展動態。 3.能力要求 ①掌握新聞采訪、寫作、編輯、評論、攝影等業務知識與技能; ②具有調查研究和社會活動能力。
主干學科
新聞傳播學、中國語言文學。
主要課程
1.專業基礎課:新聞學概論、新聞采訪與寫作、新聞編輯學、新聞攝影、新聞法規與新聞職業道德、廣播電視學、新聞評論學、文學作品選讀。 2.專業主干課:馬列新聞論著選讀、中國新聞事業史、外國新聞事業、公共關系學、廣告學、大眾傳播學、新聞事業管理、語法修辭。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
公益勞動,1周;軍訓與國防教育,2周;教學實習,20周;學年論文,2周;畢業論文,8周。
修業年限
四年,依《湘潭大學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可提前一年或推遲兩年畢業。
授予學位
文學學士。
畢業資格與學位授予要求
1.本專業學生須修滿176學分方可畢業。其中必修課106學分,限定選修課28學分,任意選修課22學分(包括跨學科類課程6學分),實踐性教學環節20學分。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湘潭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規定者,可授予學士學位。
(責任編輯:王朝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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