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化工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2)
五、專業考試
1. 考試科目及分值

2.考試要求
(1)凡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學生均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
(2)除考試用紙由學校統一提供外,其它所有考試用具由學生自備。各科答卷不準使用定畫液、不準使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填寫答題紙上的考生信息(準考證號、姓名、身份證號)時必須使用藍或黑色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色彩科目考試只能用水粉或水彩作畫,不能用其它顏料。素描考試一律用黑色鉛筆或碳筆(限一種)作畫,不得使用鋼筆、簽字筆、中性筆等。參加考試期間,不能隨意離開考場。
(3)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加蓋報到章)和身份證進入考場,遲到15分鐘者取消考試資格。
3.成績查詢
(1)考生可在2017年4月中旬左右登錄北京化工大學招生網查詢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不再另行通知。
(2)專業考試合格證發放比例不超過我校201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總數的4倍。
六、錄取原則
1.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獲得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考試合格證和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藝術類統考合格證。
2.全面考核,擇優錄取,文理兼收。考生體檢合格,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將投檔考生的高考實考成績和藝術類專業校考成績相加合成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隊)擇優錄取。
綜合成績=高考實考成績+專業考試成績
3.英語成績要求達到英語總分的40%以上,其余單科成績不做要求。
七、入學規定
1.新生憑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要求如期報到。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招生條件和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2.我校按照國家關于藝術類學生收費標準收費,學費為每年10000元,若國家調整2017年藝術類專業收費標準,我校將執行新標準。學生入學后,學習用具、材料等費用一律自理。
3.入學后,考生所學專業僅限產品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2個藝術類本科專業,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八、授予學位
藝術類專業學制4年,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獲得北京化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條件授予相應藝術學學士學位。
九、監督機制
1.學校將嚴格遵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
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紀委監察室聯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2.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申請并參加測試。發現有舞弊者,取消認定或錄取資格,并通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相關工作人員在選拔及錄取中出現違規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其他
1.有關藝術類招生的詳細情況請登陸我校招生網(http://www.goto.buct.edu.cn)查詢。
2.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參照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十一、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5號;郵政編碼:100029。
招生網址:http://www.goto.buct.edu.cn;郵箱:zsb@mail.buct.edu.cn。
咨詢電話:招生政策咨詢010-64435706;產品設計專業咨詢13051605533或13051605599;數字媒體藝術咨詢010-64434931。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