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菏澤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2)
第十二條 考試科目及要求
專業名稱 | 科類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 |
音樂學 | 藝術文 |
視唱20%, 主項60%, 副項20%。 |
主項、副項從聲樂、鍵盤(鋼琴或手風琴)、器樂(中、西樂器)和舞蹈中選兩項,其中一項必須為聲樂。 |
音樂學 | 藝術理 | ||
音樂表演(說明:中國器樂演奏方向) | 藝術文 |
面試5%, 視唱20%, 器樂演奏75%。 |
樂器包括嗩吶、笛子、笙、柳琴、琵琶、揚琴、古箏、三弦、阮(中、大)、板胡、二胡、墜琴、古琴、民族打擊樂等,演奏樂曲自選一首。 |
音樂表演(說明:流行音樂方向) | 藝術文 |
面試5%, 視唱20%, 演唱75%。 |
演唱曲目自選一首 |
舞蹈學(說明:民族舞方向) | 藝術文 |
基本形態5%, 基本功25%, 舞蹈作品表演70%。 |
基本形態包括身材比例與線條、形象與氣質。基本功依次展示兩面叉、下腰、平轉、大跳、后踢等五個指定技巧動作。舞蹈作品表演需要舞伴的自配舞伴。 |
舞蹈學(說明:古典舞方向) | 藝術文 | ||
舞蹈學(說明:體育舞蹈方向) | 藝術文 |
第十三條 合格證:學校按專業招生計劃1:4的比例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將《菏澤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簡稱《合格證》)發送至合格考生。考生也可登錄我校網站(http://zsjy.hezeu.edu.cn)查詢。4月30日仍未收到《合格證》的合格考生,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我校美術類專業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非美術類專業使用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對進檔考生,美術類專業分文理科類按“專業分數優先”規則錄取,非美術類專業分文理分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分數相同的,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者。
對于文理兼招的藝術類專業,該專業錄取時根據錄取原則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排序錄取。
本章程由菏澤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大學路2269號
郵政編碼:274015
咨詢電話:(0530)5668117、5525742
學校網址:www.hezeu.edu.cn
E-mail:hzxyzsb@163.com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