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7年新高考填報志愿與錄取辦法問答
1.《實施辦法》是怎樣形成的?
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2014年本市制定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根據總體工作安排,上海教育考試部門著手研究制定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并經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專題研究審議。
本《實施辦法》立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著力促進科學選拔和培養人才,維護招生秩序,確保招生公平。本辦法在制定過程中按照“嚴而又嚴、慎而又慎、細而又細”的要求,廣泛聽取考生和家長代表、在滬招生高校、高中校長教師,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等各方人士的意見,并與教育部相關司局、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和考試指導委員會專家組等進行多次工作溝通和專題論證,不斷深入研究、修改完善而形成。
2. 2017年高考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有什么變化?
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變化:
一是本科批次的志愿填報及投檔的基本單位由"院校"改變為“院校專業組”。高校根據各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形成若干個“院校專業組”。一個“院校專業組”包括若干個不等的專業。因此本科普通批志愿填報數量由往年的最多可以填報10個"院校"志愿改為最多可以填報24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二是志愿填報時間由統一高考之前填報改為統一高考成績公布后填報,志愿填報分為本科志愿填報和專科志愿填報兩個時段(具體填報日期另行公布)。
三是本科普通批征求志愿次數由1次改為2次。
3.什么是"院校專業組"?考生可以報考一所高校的多個"院校專業組"嗎?
“院校專業組”由招生院校根據不同專業(含專業或大類)的科目要求和人才培養需要設置,是本科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的基本單位。一所高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在滬招生高校已于2015年公布了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將按照“院校專業組”方式在上海開展招生。考生的選考科目只要有1門與該“院校專業組”科目要求相同,即具有填報資格。
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之間互無關聯,符合填報資格的考生可以填報某所高校的1個“院校專業組”,也可以填報同一所高校的多個不同的“院校專業組”;既可以連續填報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也可以間隔填報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
4. 普通高校招生批次如何設置?
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批次分為提前部分和普通部分。提前部分包括綜合評價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藝體類批次(與提前批次同時開展)、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次和特殊類型招生。普通部分指本科普通批次。
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校高職(專科)招生批次包括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藝術類批次(與提前批次同時開展)和高職(專科)普通批次。
5.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可以填報幾個志愿?
為了充分保障考生的多樣選擇機會,增強高校與學生相互選擇的匹配度,2017年本科普通批次考生可以填報24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考生根據自己的選考科目,參照高校的招生章程,在“院校專業組”內選擇專業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內,考生最多可填報4個專業志愿。
6.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投檔錄取方式有什么變化?
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將按照“院校專業組”進行投檔。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的投檔分數線可能不同。同一“院校專業組”內的不同專業的錄取線可能存在一定分差。為了降低退檔的風險,建議考生盡量選擇“愿意”服從專業調劑。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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