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17年夏季高考工作實施意見出臺
3月24日,山東省教育廳網站發布了《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實施意見》,《意見》規定考試時間為:6月7日至8日進行,語文、數學由山東省自行命題,其他科目由教育部命題。合并本科錄取批次,藝術、體育等有術科成績要求的專業不實行平行志愿,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
考生電子檔案信息庫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地方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高職農村專項計劃的縣(市、區)要會同公安等部門加強對報考考生戶籍地、居住地、學籍等信息的復查,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由實施區域縣(市、區)教育局負責,有關市教育局負責考生資格復核工作。
報考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以下簡稱“體檢”),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其中報考軍事、公安、武警類高校的考生還須參加由省軍區、省公安廳和有關高校組織的軍檢、體能測試和面試。
中學檔案由考生畢業中學負責按有關規定組建。應屆高中畢業生的中學檔案于5月底前統一集中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非應屆高中畢業生的中學(人事)檔案于報名時交縣(市、區)招生辦公室。2007年以后畢業的應往屆高中生,其中學檔案內容主要為《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發展報告》。2007年之前畢業的往屆高中生,其中學檔案內容主要包括:學年評語表、考試(考查)成績登記表、山東省中學生體育合格登記卡、健康檢查表、畢業生登記表、高中畢業生家庭情況調查表、中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登記表、中學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
考生高考電子檔案是高校錄取新生的重要依據,內容主要包括報名信息(含身份證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或評語等,2007年以后畢業的應往屆高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體檢信息、志愿信息、成績信息和考生參加高考的誠信記錄(主要指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以及在招生其他環節違規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等5部分。考生電子檔案須與紙介質材料對應部分的內容一致。考生電子檔案信息庫一經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高考文化課成績6月25日前公布
據悉,考試于6月7日至8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6月7日9:00—11:30,語文;15:00—17:00,數學。6月8日9:00—11:30,綜合;15:00—17:00,外語。文史類考生考語文、數學1(適用于文史方向)、外語、綜合1(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理工類考生考語文、數學2(適用于理工方向)、外語、綜合2(包括物理、化學、生物)。語文、數學、外語試題滿分各為150分;綜合1和綜合2試題滿分各為300分;各科累計總成績滿分為750分。
語文、數學由山東省自行命題,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綜合1、綜合2由教育部命題。命題依據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夏季高考)山東卷考試說明》進行。
報考外語或有外語口試要求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口試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口試內容與時間由各市自行確定。口試成績須于7月3日前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高考評卷所有科目的主觀卷(卷Ⅱ)部分均采取網上評閱的方式。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于6月25日前公布。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考試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核,逾期不再受理。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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