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招生簡章公布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積極探索高校自主考核與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人才綜合評價、多樣化選拔錄取模式,促進高水平大學建設,特制定本簡章。學校將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學科專業培養需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
一、 招生計劃
自主招生計劃名額為250人。
二、 領導機構
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自主招生工作。為嚴格選拔程序,完善選拔機制,學校成立河海大學自主招生測試專家組。專家組在本科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負責考生資格審核、選拔測試組織與實施工作,并向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提出考核意見。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根據考核意見,審核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
三、 報考條件
對于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考: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或兩個不同學科三等獎者。
2、具有突出創新創業能力并且獲得相應成果者或高中階段在相應學科領域具有突出學科特長者(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四、報名方式
考生須于2017年3月27日至4月10日期間登陸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在報名頁面中按要求完整、準確、真實的填寫報名信息,并明確報考專業。
考生須于2017年4月10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用EMS郵政特快郵寄紙質材料至河海大學學生處招生辦公室。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恕不退還。郵寄申請材料包括:
①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的報名申請表;
②個人陳述(考生須明確注明報考條件、報考專業,并根據個人情況、報考意向和專業認知等進行陳述。由考生本人手書,字數在600字以內,網上報名系統中個人陳述部分可不錄入);
③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學業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以及年級排名匯總情況(由中學提供并加蓋教務公章);
④身份證復印件;
⑤獲獎證書等其他支撐材料復印件。
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如推薦某一考生,須實名提供寫實性推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上海、浙江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在相應省份公布的選考要求。
五、選拔程序
1、資格審核
河海大學將組織相關專家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按照報考條件擇優確定入圍考生,對于個人陳述、獲獎證書等支撐材料弄虛作假者直接取消報考資格。審核結果將于2017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須于2017年4月底前登陸報名系統查詢審核意見,我校不再安排電話和書面通知。
2、考核方式
考生按照所報考的專業組別參加測試。測試分特色專業組、工學專業組、理學專業組、經管學專業組、文法學專業組五類,具體測試方案如下:
類別 |
招生專業 |
高考科類 |
2017年擬錄取人數 |
測試方法 |
特色 |
水利類(大禹強化班) (限江蘇省考生報考) |
理科 |
100左右 |
1、綜合能力筆試:相關學科知識靈活運用。 2、專業能力面試:以專業潛質、相關專業組基礎認知、高中階段相關知識的靈活應用和考生基本素質為主。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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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電工程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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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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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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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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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 |
農業水利工程 |
理科 |
5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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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工程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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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學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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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工程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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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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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 |
數學類 |
理科 |
5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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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物理學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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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學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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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管學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文理兼收 |
50左右 |
|
財務管理 |
文理兼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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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與社會保障 |
文理兼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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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學 |
英語 |
文理兼收 |
5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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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 |
文理兼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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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
文科 |
注: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不作分省安排,最終計劃數視報名及考核情況做適當調整。總錄取人數不超過250人。
測試時間:2017年6月10、11日,具體測試時間及方案以我校招生信息網通知為準。
測試地點:河海大學
3、資格認定及成績使用辦法
按照考生綜合成績(按面試、筆試成績權重6:4折算總分),參考生源報考情況,按照“分開排序,擇優選拔”的原則,分專業組進行排序和認定,擇優錄取。
河海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認定名單及考生錄取政策經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審定后將在規定時間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最終確認考生的自主招生認定資格。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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