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2017年領軍人才選拔招生簡章(2)
四、學科/專業特色選拔項目
結合我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我校部分學科/專業將在復試階段開展特色選拔測試。2017年開展特色選拔測試的學科/專業及擬認定人數如下:
1.經濟與金融(國際班)、會計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擬認定不超過20人;
2.建筑學(含城鄉規劃):擬認定不超過10人;
3.醫學實驗班、臨床醫學(協和)、藥學:擬認定不超過20人;
4.英語(含世界文學與文化實驗班):擬認定不超過5人;
5.理科試驗班類(新雅書院)、文科試驗班類(新雅書院):擬認定不超過10人。
特色選拔項目的入圍方式:初評優秀的學生根據初評成績和志愿填報情況確定入圍名單;初評良好、通過的學生初試后根據學生的初試成績和志愿填報情況確定入圍名單。各特色選拔項目總入圍人數不超過該項擬認定人數的3倍。最終,獲得領軍人才選拔招生認定且獲得某學科/專業特色選拔項目認定的學生,將被認定至該專業;其他獲得領軍人才選拔招生認定的學生將被認定至專業類。
五、報名方式
請登錄“清華大學領軍人才選拔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進入“網上報名”,注冊并登錄后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并打印、簽字后掃描或拍照上傳。
1.報考類型及志愿填報要求
a.學生需在“報考類型”中選擇“領軍人才選拔”。
b.學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進行專業類申請,每人最多允許填報5個專業。
c.申請參加學科/專業特色選拔項目的學生需將第一專業志愿填寫為對應專業。
2.申請表填寫要求
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并提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并提交者視為無效申請。
a.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需由中學審核蓋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b.申請表中的“綜合信息”需逐項填寫,并上傳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文學創作、創新設計、學習實踐等情況;高中階段參與的志愿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綜合信息”填寫方法請見填寫說明。
c.申請表中的“專業申請理由”僅針對學生申請的第一專業志愿填寫。“專業申請理由”是學科/專業特色選拔項目入圍及專業認定的重要參考。
d.可由了解學生特點和事跡的推薦人為申請學生撰寫推薦信,推薦信總數不超過2封,需按報名系統內要求完成填寫并上傳。
e.所有申請材料無需郵寄。
六、選拔程序
1.初評: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評,專家組將根據學生的高中學習發展特點及全過程表現,包括平時學業成績、學科獲獎情況、參與課外研究或學習的情況、科技發明/文學創作/創意創新成果的情況、文體特長情況、參與社會工作/社團活動/社會實踐/志愿公益活動的情況、綜合獲獎及突出事跡的情況、個人陳述及推薦情況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審。
初評結果分為:優秀、良好、通過、不通過四檔。其中“優秀”的學生可免于參加初試,直接進入復試;“良好”的學生可參加初試、復試;“通過”的學生可參加初試;“不通過”的學生不能進入之后的考核評價環節。初評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并按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初評結果生效。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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