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林業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3)
4、考生應如實申報有關材料;有關中學應嚴格組織推薦工作。對于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責任屬推薦中學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將在其所在省份中學及有關試點高校或全國范圍內予以通報,并責成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責任者的相應責任;責任屬考生本人的,未入學者,取消其復試成績,同時報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七、重要日程
1、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4月17日0:00——4月30日24:00
2、報名材料郵寄截止時間: 2017年5月1日 (以郵戳為準)
3、初審結果公示及復試通知安排:2017年5月30日前(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中進行公示,同時公布復試通知,具體事宜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
4、復試報到時間:2017年6月10日
5、復試考試時間:2017年6月11日
6、復試成績查詢:2017年6月22日之前(入選名單報教育部和省級招辦備案,并在北林招生網上公布)
八、特殊說明
家庭經濟困難考生,符合貧困標準的,可向我校申請路途補助、住宿補助。初審通過后,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可以按照相應要求進行申請。
九、本招生簡章的最終解釋權歸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未盡事宜按教育部當年有關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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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
2017年4月16日
北京林業大學2017高校專項計劃專業體檢要求
北京林業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針對浙江考生)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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