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四、審核及錄取辦法
1、考生報名成功后,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其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將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同時報送至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等網站上公示。
2、我校將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人數所占比例,分科類和專業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并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3、公示無異議的“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在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后,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愿,考生專業志愿填報應為學校公布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體檢符合所報專業要求,我校將從高考投檔分數達到生源省份(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批次控制線(簡稱批次線)的考生中,依據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為考生分配專業。
4、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上海、浙江,“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招生部門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5、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
6、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五、相關說明
1、考生須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和提供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考核成績,并報相關部門取消其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2、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單位須本著高度負責的原則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核簽字蓋章。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3、我校不收取考生報名費用。
六、聯系方式
1、招生咨詢電話:(027)88387338 88386200 88386189 88386178
2、紀檢監督電話:(027)88386336
3、學校網址:http://www.zuel.edu.cn
本簡章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門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參照新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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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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