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高考招生新政策 增加部分批次志愿數量(3)
與去年高招政策相同部分考生也須重視
一、繼續實施四個專項計劃
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為本科招生計劃,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縱向流通的渠道。精準扶貧專項計劃為省屬高職高專院校招生計劃,專門招收我省扶貧辦建檔立卡的貧困戶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職畢業生),通過精準扶貧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政策,同時還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計劃”資金補助。
全省考生專項計劃申報工作正在進行,申報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必須簽訂誠信守紀承諾書,承諾對本人所填寫和提供的材料客觀、真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按有關規定處理,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繼續加大招生信息公開公示力度
健全省、高校、市州、縣市區、中學層層信息公開制度,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重點加強對自主選拔、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加分優錄考生、具備報考專項計劃資格考生、藝術合格考生、高職單招等特殊類型考生的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今年年底。縣級招辦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公示的考生信息保留至今年8月底。
三、繼續實行高考志愿分兩個階段集中填報
第一個階段集中填報志愿時間6月25日至28日,填報批次有:本科提前批(包括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技能高考的本科),高職高專提前批(包括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高職院校聯辦本科和技能高考的高職高專),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個階段集中填報志愿時間8月8日至11日,填報批次為高職高專批文理類(不含高職高專提前批文理類)。
四、錄取批次與去年保持不變
將招生院校劃分成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職高專提前批、高職高專批五個批次依次進行錄取。
五、各批次全部實行平行志愿
今年的志愿結構與去年基本一致,藝術本科(一)設梯度志愿模塊和平行志愿模塊,其他批次均設平行志愿。
六、發放高考成績時間與去年一樣
6月23日向考生發放高考成績,高考成績采取兩種方式發放:一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查詢;二是通過各級教育考試機構發至中學(報名點),由中學(報名點)通知考生。高考成績發布后,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縣(市、區)招辦有組織地申請成績復核。復核內容為答卷(答題卡)是否有漏評和統分錯誤等,評卷教師對評分標準的執行情況不屬復核范圍。復核由考試機構組織,由考生按程序提出申請,省教育考試院組織人員復核。
(責任編輯:盧雁明)
分享“2017年湖北高考招生新政策 增加部分批次志愿數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