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育考試院致2017年在贛招生高校的一封信
各在贛招生高校:
今年是黨的十九大召開之年,也是高考綜合改革試點錄取第一年,做好今年的考試招生工作,責任重大、使命崇高。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嚴肅招生紀律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嚴肅招生紀律,堅決制止虛假招生宣傳和違規招生,確保考試招生工作平穩有序和公平公正。
高校在招生宣傳中,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教育政策規定,嚴禁弄虛作假。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高校在招生宣傳過程中,不得擅自更改章程內容,不得夸大和渲染學校條件和所謂優惠政策,發布的招生簡章、宣傳廣告和相關宣傳資料必須與核定內容一致。
高校在錄取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我省高招委有關規定,嚴格執行“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嚴格招生程序,凡按志愿投檔且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自行要求退檔或改錄其他院校;所有高校在集中錄取工作結束后不得再組織補錄或換錄。嚴禁不按規定、不按志愿、不按批次招生,更不得超計劃招生。任何高校未經批準不得提前招生,不得發放預錄通知書,不得提前收費預定生源,不得與學生簽訂協議或作出其它違反招生規定的許諾。嚴禁無序招生,嚴禁有償招生,嚴禁欺騙招生,嚴禁信息泄露。
最后,感謝你們一直以來對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幫助和支持、對我省考生的關心和厚愛。衷心祝愿各招生高校今年的招生錄取工作取得圓滿!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5月
(責任編輯: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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