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肅高考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一、組織管理
全省普通高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在省招委會和省教育廳的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管理與監督,各級招辦、各招生院校和考點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規定要求做好有關工作。
二、報名
報考體育、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先辦理普通高考文化課考試報名手續,后參加專業課考試報名。普通高考文化課報名工作按《關于做好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6]39號)規定執行,專業課報名工作按《關于做好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167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7]3號)規定執行。
三、考試
體育、藝術類專業考生均要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考試和體育、藝術類專業課考試。體育類專業課考試為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體育類統考),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分為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藝術類統考)和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藝術類校考)兩種形式。
(一)體育類統考
體育類統考分為一般身體素質和專項兩部分。一般身體素質考試包括100米跑(70分)、立定三級跳遠(70分)和原地推鉛球三項(70分);專項考試包括田徑、籃球、排球、足球、體操、武術等六項,考生可按本人專長選擇其中一項參加考試,分值為90分。體育類統考滿分為300分。
(二)藝術類統考
藝術類統考包括美術與設計學類(美術、書法、唐卡)、音樂學類(聲樂、器樂、理論作曲)、戲劇與影視學類(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和舞蹈學類,各類考試科目按《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和舞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甘教考院[2016]168號)執行,各類滿分均為300分。
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評分標準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考務管理辦法(試行)>及<教育部關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評分參考>的通知》(教學廳[2008]15號)執行,其中統考的本科合格按教育部規定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分別不低于60分。
(三)藝術類校考
外省院校在我省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必須在我省指定的考點進行。在我省考點組織校考的院校考試工作按《關于印發<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管理辦法>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170號)執行。
四、體育、藝術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一)體育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省內、外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職(專科)體育類專業必須使用我省體育類統考成績。
(二)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省內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職(專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職(專科)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必須使用我省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成績。省外符合組織校考條件的院校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也可在我省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再組織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績。
(三)音樂學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省內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職(專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職(專科)音樂學類專業必須使用我省音樂學類統考成績。省外符合組織校考條件的院校音樂學類本科專業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也可經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再組織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績。
(四)戲劇與影視學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省內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職(專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職(專科)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必須使用我省戲劇與影視學類統考成績。省外符合組織校考條件的院校戲劇與影視學類本科專業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也可經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再組織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績。
(五)舞蹈學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省內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職(專科)和省外院校三本、高職(專科)舞蹈學類專業必須使用我省舞蹈學類統考成績。省外符合組織校考條件的院校舞蹈學類本科專業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也可經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再組織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績。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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